近年来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中,受害学生与施霸学生的性别结构不再如同传统思维中的“男孩好斗”偏向,校园霸凌中的性别因素值得社会更多关注。本文作者认为,在研究与防控校园霸凌的问题上,必须警惕霸凌话语对父权文化所建构的男性气质规范与女性气质规范的重复强化,对校园霸凌的身份构成并不宜采取基于性别差异的二元对立立场。
■ 薛芮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校园霸凌不仅包括暴力殴打、欺辱伤害,也包括校园生活中的排挤、孤立、诬蔑、起绰号等,众多青少年学生很可能在无意识中成为受害人或参与者。
校园霸凌的复杂性
校园霸凌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被西方学界作为独立研究的议题。广义的校园霸凌是指在学校环境中一方凭借直接的方式或间接的方式向另一方发起蓄意性、重复性、伤害性的行为,与校园暴力相近却又不完全相同,二者的共同点是对行为人及受害人都会带来长期的、显现的或隐藏的消极影响。通常,校园霸凌比校园暴力的涵盖范围广,也有部分学者将霸凌视为低水平、低程度的暴力。而与“校园暴力”相比,校园霸凌更强调重复性的伤害。
校园霸凌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韩国梨花女子大学预防校园暴力研究所发布了《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状况报告》,揭示出全球每年有接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各种形式的校园暴力与霸凌。
校园霸凌的类型可分为直接的形式,如身体攻击、威胁恐吓、辱骂嘲笑、侵犯骚扰等;以及间接的形式,如传播谣言、孤立排斥、经济控制等。而霸凌对受害青少年造成的消极影响既包括生理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既是即时性的伤害也是历时性的伤害,常见的如焦虑、沮丧、避世、自尊感和自我效能感下降、注意力受损及学业成绩下滑,更极端者甚至会进行自虐、自残,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并且,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交网络的盛行令校园霸凌的媒介与形式更加多样化,也令其产生的伤害更具表演性和传播性,并在传播中再生产着“二次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校园霸凌除了对受害青少年产生持续的、长期的消极影响外,对施霸青少年同样可能造成严重的消极后果。在校园中施霸很可能伴随其他越轨行为或诱发成年后的反社会倾向,诸如酗酒、吸毒、暴力、违法犯罪等。
校园霸凌中的性别因素考量
2018年被网络媒体报道的校园霸凌事件就有近百起,到2019年的目前,我国各地也仍旧频发学校内的暴力欺凌事件:2月,北京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五名女生在宿舍楼内对另外两名女生殴打、辱骂、脱光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和殴打的视频、在微信群内进行传播;3月,云南弥渡一名初中生遭另外两名学生殴打;4月,河北保定顺平县的两名女中学生遭另外四名女生殴打36耳光……不难发现,在近年来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中,受害学生与施霸学生的性别结构不再如同传统思维中的“男孩好斗”偏向,校园霸凌中的性别因素值得受到社会更多关注。
校园霸凌的成因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不同维度。首先,从普通视角来看,挪威心理学家达恩·奥尔韦斯将校园霸凌的受害人分为消极性的与挑衅性的两种。在家庭归因方面,霸凌行为可能与家庭教养方式、父母行为是否失范、家庭成员关系的和睦与否有关。例如常常受到家长暴力惩罚、辱骂虐待的青少年既有可能在校园中施霸,也有可能成为霸凌的对象。在学校归因方面,学校教育的管理模式、教师的角色和定位都可能对霸凌行为产生影响。例如,校园霸凌从某种程度来说具有一定的隐匿性,如若学校单纯注重学生成绩而忽略德育,则可能在无形中助长霸凌风气,令受害学生受到更深的重复性伤害。而在社会归因方面,青少年的社交方式与朋辈社群情况,都会对霸凌行为造成习得性影响,而当今时代的娱乐媒介也可能造成暴力文化的传播,令青少年“耳濡目染”地对暴力文化规范进行认可甚至推崇,从而形成深远的负面影响。
同时,女性青少年的霸凌行为在我国社会中已愈发多见,除上述归因外,也需注入更多的性别因素考量。例如,我国父权制的文化结构令社会存在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现象,家庭结构中也常见“重男轻女”倾向,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女孩可能会受到家长的溺爱,相比男生更“娇生惯养”或更敏感,以至对待冲突的处理方式更为偏激;而在多子女家庭中,父母的偏爱可能会导致女孩的心理波动,产生自卑或愤怒,从而通过学校生活中的施霸行为进行宣泄或是在受到霸凌对待时更加无助的顺从。再如,青春期女生受生理阶段和生长激素的影响,也很可能因浪漫、异性而频频引发嫉妒和争夺,继而发生校园中的霸凌现象。
显然,探明校园霸凌的成因是制定有效干预方案的前提,需要注意的是,在研究与防控校园霸凌的问题上,必须注意性别盲区。
后结构女性主义思维的启示
在对校园霸凌身份构成的问题上,过去的传统思维中存在着一种性别误解与盲区。早期,人们普遍认为校园霸凌行为更多的集中于男性青少年之间,并且霸凌的方式是以身体伤害为主。其后,女性青少年间的霸凌情况愈发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之中,但社会在对待校园霸凌的性别观点上,仍然有着过分着重性别差异的二元对立之嫌,例如普遍认为相比男孩间的武力暴力,女孩之间更多的是非直接的侵犯、非肢体的操控。显然,这种观点有着本质主义思维特征,过分简化、过分概括了霸凌行为的性别因素特点,并且会造成再次加深性别刻板印象的风险。
在探索校园霸凌的性别盲区问题上,后结构女性主义的理论思想可以对我们有所启发。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操演理论认为社会性别不是“有”或“是”,而是一种“做”,也就是所谓的“操演”,是个体为了成为被社会文化“认可”的一员而刻意为之的。也就是说,社会性别中的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特征是通过我们的行为而制造出来的。这种规范化的性别操演巩固着性别刻板印象,也影响着霸凌行为中的性别规范。显然,当性别刻板印象不断加深,男性青少年很可能会继续操演身体暴力的霸凌行为,同时,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也很可能约定俗成的认为女孩间的霸凌是以非直接的操控为主,从而令当今社会现实中女性青少年间的身体暴力被隐藏或忽略。
后结构女性主义同时也批判传统霸凌话语下的“受害”与“欺凌”的二元逻辑。例如,男孩霸凌者与男孩受害者都被视为是失败的男性气质的标志,霸凌者被视为病态暴力、受害者被视为弱不禁风的失败者,如此等等,皆是男性气质性别规范的操演循环。
简言之,在相关研究与防控中,我们必须警惕霸凌话语对父权文化所建构的男性气质规范与女性气质规范的重复强化,这种强化是一种循环的操演,不动声色地支持着性与性别的权力阶级和制度结构。在校园霸凌行为中,男性青少年与女性青少年的情况已并非截然二分,我们对校园霸凌的身份构成并不宜采取基于性别差异的二元对立立场。
(作者为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