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
记者 叶海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深圳宝安区做出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在全市最早建立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理工作体系。更于近期出台反家暴八条措施,并召开落实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八条措施:
提高反家暴专业度
如何更好地管住施暴者的拳头、为受害者争取权益?这是长期以来政府、社会关心的问题。今年年初,宝安区出台《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日前又召开落实工作推进会,以此方式推进宝安的反家暴工作,继续织密“反家暴网”。
宝安出台的八条措施包括:实行未成年人被家暴强制报告制度;在区妇联成立宝安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并设立有奖举报热线;在各社区设立“馨和家园”对家暴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对涉家暴案件,经派出所核实后视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依法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处理家暴案件时可通知社区工作站、司法所及所属人民调解委、基层妇联、婚调组织等商请联合调处等。
八条措施综合运用了依法惩戒、人民调解、心理干预、救助帮扶、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法律权威,织密反家暴工作网络,提升部门联动的流畅性和速度,提高反家暴的专业度,细化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为宝安反家暴工作处置提供坚实的支持。
强制报告:
增加发现家暴案的“眼线”
八条措施的一大亮点是,在全市率先建立未成年受暴者强制报告制度。据了解,八条措施第一条明确,除反家暴法中规定的报告主体以外,增加网格员、楼栋长以及物业管理员作为报告主体,并实行问责制度。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暴,大多发生在家中,加上家庭成员难以启齿等各种原因,往往非常隐蔽,让发现家暴线索成为一个头痛的难题。实施强制报告制度,将更有利于发现家暴线索。
在实施强制报告制度前,宝安区5000多名网格员等群体已是义务报告主体,实施强制报告制度之后,网格员等群体将更好地履行责任,成为发现家暴案的“眼线”。
为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宝安区相关负责人在推进会上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把强制报告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报告形式、报告对象、报告时限等,实行问责制度、纳入考核机制,并实施倒查机制,同时将相关事项纳入综治考核。
加强联动:
反家暴处置全流程管理
此外,八条措施还附有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应急处理流程图和工作指引,旨在健全制度加强联动,进行全流程管理。同时,派出所、各级妇联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
之前,宝安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搭建了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工作体系,家暴的发现、维权、服务等都纳入联动机制和预防处置网络中。
八条措施则细化了各部门职责,期望以此加强联动、响应等,更为快速处理家暴事件。包括分级分类处置、制定高危个案联席制度、设立家暴庇护中心、横向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等,明确了人民法院要为未成年人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并在24小时内签发,提升响应速度;明确将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必修课程,提升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等等。
宝安区还要求,对家暴案件处置按照八条措施及工作流程图进行全流程流转,所有的家暴案件都要做到登记评估、联动处置、结案存档、跟踪回访全流程管理。比如,智慧管控平台将与家暴涉及的责任单位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实现家暴案件处置信息共享,互动流转,实时查看工作进展;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家暴案件进行处置后,要通过管控平台上传处置结果,同时根据需要将案件转给所在社区进行联合调处或跟踪回访;各级妇联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进行危险评估,分类处理,涉及高危案件通过管控平台报公安机关跟进处置后做好回访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