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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制权益 观察 如何摆脱以爱之名“跟踪你” 历经8个月,检察机关终不起诉 建议对“正当防卫”作出立法解释 加大执法力度 制定反跟踪骚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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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摆脱以爱之名“跟踪你”?应探究性别文化在暴力侵犯行为中的“位置”,加大执法力度,并适时启动《反跟踪骚扰法》的立法调研。

加大执法力度 制定反跟踪骚扰法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

记者 周丽婷

此案虽然已结案,但以爱之名的跟踪和骚扰也许还会发生。如何预防和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记者采访了几位专家学者,她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案子背后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进行了解析、思考和建议。

如何摆脱以爱之名“跟踪你”

“公众的焦点大多放在对此案中法律问题的争议上。但在法律判决之外,此案尚有一个更深刻、更关键的问题同样亟待关注:如何摆脱像王磊这样的跟踪狂。” 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副教授张敬婕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什么是跟踪狂?跟踪狂指违背他人意愿,反复监视、尾随、骚扰他人的人。跟踪骚扰的行为有时包括反复打电话、送礼物、发送电邮等,也可能上升为对受害人进行言语和暴力恐吓、破坏财物或肢体攻击。跟踪狂既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被跟踪者的熟人或前任伴侣。

美国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每年有750万美国人被跟踪狂骚扰。而2008年一项调查则发现,女性一生中遇到跟踪狂的几率远高于男性,86%的跟踪行为受害人是女性,81%的加害人是男性。72%的受害人会由于跟踪狂而改变生活方式,52%的人因此精神受到影响。

张敬婕说,保罗·马伦等人在《跟踪狂研究》中将跟踪狂分为五种类型:被拒者:跟踪目标是为了复合或报复对方的拒绝(如分手、离婚、解雇等)。愤慨者:因为对受害者的不满而复仇,试图吓唬和折磨受害者。求爱者:希望和目标建立亲密关系,这种跟踪狂坚信受害者和自己是“天生注定”要在一起的。无能者:缺乏社交或求爱技能,但容易对那些吸引他的人产生钟情妄想。这类跟踪狂的受害者往往有亲密伴侣。掠夺者:监视目标的目的是为了对其发动攻击,通常是性侵害。

女性不仅更容易受到跟踪狂的骚扰,在面对骚扰时也会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更可能受到暴力伤害。与此同时,跟踪狂的纠缠、骚扰行为还可能被视为真挚的求爱,受害方反而被要求对其做出谅解甚至尝试接受对方。

在“涞源反杀案”中,王某某一家为了摆脱王磊的纠缠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终究没有阻止悲剧的产生。事实上,依靠这些寻常措施,在摆脱骚扰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想要帮助更多的女性或者男性免受跟踪狂的骚扰甚至伤害,首先应当使全社会意识到跟踪行为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同时积极推动立法机构、卫生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介入,共同防止跟踪狂对他人正常生活的干扰,帮助患有精神疾病的跟踪狂回归正常社会轨迹。

在悲剧发生之前,我们能够做得更多。遇到跟踪狂该怎么做?张敬婕“支招”:一不要回应。绝不以任何形式,与你的跟踪者见面或通讯!因为这可能会使你陷入危险之中,还有可能降低你立案的可能性,因为你曾表现出“配合”跟踪狂的行为。联系当地警方,告知亲友,保持记录的习惯(比如通话、信件、日记等等),记录你认为可疑的事件,并改善人身安全环境。如果你感觉即将发生危险,请随时拨打 110 报警电话。二要增加或强化你居家环境的安全措施。

另外,针对跟踪狂对他人的骚扰,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美国、印度等国家已经将跟踪行为列为犯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我国也能出台相关法律,将跟踪行为列为犯罪。

传统性别文化在暴力侵犯行为中的影响

“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和一个在被骚扰和争议中煎熬的家庭给我们带来的只是罪与非罪的澄清?显然这是不够的。” 石家庄铁道大学教授薛静表示。

纵观这几年媒体报道的新闻事件,处于两性关系中,被求爱者疯狂骚扰、事态升级的刑事案件远不止这一件。在“路虎烧车案”里,女性受害者被前男友反复骚扰、恐吓,受害者母亲称期间多次报警,但对方的行为无法有效得到限制,最终酿成惨剧,受害者被前男友活活烧死在自己的车里。贵州遵义的一位女士,被前男友一直骚扰和威胁,虽经派出所调解,但是前男友并没有收敛,反而将其双手十指全部砍断……

薛静认为,深入探究悲剧背后的文化基础和法律因素,将个人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警戒的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方为上善之良策。

从性别文化和法律角度分析,是否存在着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性别文化在暴力侵犯行为中处于根源性位置。从王磊身上,能够看到的是社会传统性别中刚性、支配特质的男性文化形象,这一特质要求男性比较女性而言要做强者、硬汉、粗犷、威武、成功者、主宰者、支配者,期待和要求女性是弱者、服从者、被支配与主宰的对象,以便凌驾于女人之上。当他无法通过事业成功及其他方式得到社会和家人认可,对女性的追求支配无法得到接纳的时候,自然被父权文化贬损为“不像一个男人”了。潜意识里对自我性别的否定足以让一个人陷入深深的恐惧,并通过对女性及其家人的骚扰、控制、暴力伤害彰显自己强者的形象。

二是对法律权利认知不足,权利界限不清,权利行使方式不当。从2018年2月到7月,在不到半年的时间,王磊从爱情的追求者演变为骚扰者、侵害人、行凶者,事态升级,性质突变。王磊在追求自我爱情权利实现的过程中,缺乏对权利底线的认知,缺乏对恋爱女方权利给予平等的尊重和认可。

三是对跟踪骚扰的性质和危害认识不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甚至给死缠烂打冠以执着、浪漫、情圣的标签,是男性权威和魅力的象征。求爱无罪、骚扰无过的集体无意识现象,构成了跟踪骚扰者强大的心理基础,助推了骚扰伤害行为的屡次发生。

另外,人们只看到了王磊凶险的一面,没有关注到王磊内心的焦虑和绝望,王磊之类骚扰者可能兼具行凶者和受害者的多重身份。如果及时给予他必要的人情关怀、心理疏导和安抚,也许问题会有所转机。

建议适时启动反跟踪骚扰法立法调研

“从检察机关披露的案件事实来看,‘涞源反杀案’还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表示。

张荣丽认为,针对死者王磊对王某某的反复骚扰、纠缠,王某某一家人在报警处理无效的情况下,被迫采取安装监控、外出躲避等方式保护自身安全,王某某所在学校为防止学生受害,也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家庭和学校这些无奈之举,表明公权力部门在暴力面前处置失当,使其骚扰纠缠行为不断升级,愈演愈烈。

“实际上,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王磊非法限制王某某人身自由、非法侵入王某某家住宅,多次发送恐吓短信、扬言杀害王某某及其家人,手持凶器多次暴力干扰王某某正常生活的行为,均有具体处罚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王磊进行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回顾‘涞源反杀案’全过程,虽然公安机关在王家报警后,也对王磊进行过训诫,但这类一般性警告根本不足以制止其暴力骚扰和纠缠行为,警方对王磊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缺乏敏感度,行动上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来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不严。”

张荣丽进一步指出,在交通便捷、通讯日渐发达的今天,个人使用交通工具,依据追踪定位技术近距离骚扰纠缠他人易如反掌,“王磊对王某某就是这样做的。”

近年来,男方以恋爱为名,对女方长期骚扰纠缠导致女方死伤的违法犯罪现象屡屡出现,“涞源反杀案”也缘于男方的暴力纠缠骚扰。这类行为给公民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张荣丽认为,由于一方的骚扰纠缠行为往往打着恋爱或者粉丝热爱偶像的幌子,容易被归结为私人事务,公权力机关怠于介入。即使介入处理,在案多人少和缺乏明确执法依据情况下,其结果也难以满足公众的执法期待。因此,“公安司法机关针对这类行为应联合出台专项法律,治理互联网时代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同时,国家立法机关也应回应公众在人身权利保护方面的强烈诉求,适时启动反跟踪骚扰法的立法调研,为执法机关处置这类违法犯罪现象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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