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祝建波
因为发现青少年意外溺亡的悲剧不断,而“不会游泳”是其中主因,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把近几年江苏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溺亡的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然后写成了一份司法建议,寄给教育部,建议全国中小学生增加游泳课程,“确保他们不至于因缺乏游泳等最基本的生存技能而意外夭亡”。(2月20日澎湃新闻)
仅仅从2014年1月至2018年8月这四年多时间,东海县法院审理的涉及中小学学生溺水身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达23件,这还不包括那些通过非诉讼途径了结的学生溺亡事故。同时,东海县法院在调研里发现,全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天约有40人因溺水死亡,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溺水死亡学生人数的68.2%。
是我们的提醒不够吗?显然不是!众所周知,近年来,许多学校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可谓不重视,上级教育部门也是三令五申地下发各类文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可为什么溺亡悲剧年复一年地丛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面对逝去的鲜活生命,任何“理由”都变得苍白无力。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将这些悲剧的发生降到最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又该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必须承认,亲水是孩子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享受难得的清凉,是许多孩子的夏日最爱,如果一味禁止反而会让孩子们产生逆反心理。但相关调查显示,近九成农村孩子不会游泳,甚至不少在长江边、黄河边长大的孩子也都是“旱鸭子”。
同时,屡屡发生的溺水悲剧也表明,即使老师和家长一再提醒,还是会有学生抵挡不住亲水的诱惑,偷着跑去游泳或戏水。再加上我国江河湖泊点多面广,纵然有关部门对相关水域拉网式巡查,也可能防不胜防,无法做到百分百及时发现和制止下水行为。
因此,笔者认为,针对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除告诉学生野泳的危害之外,从生存技能教育的角度来看,东海县法院司法建议,“在中小学阶段强制开设游泳课,像扫除文盲一样扫除‘泳盲’”,非常必要。
当然,防学生溺水从来都不只是教育管理部门一方的责任,还应获得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更多重视。唯有学校、社会、家庭形成合力,才能及时为孩子们补上游泳技能这一“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