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许多农村女性劳动力被吸收到城市家政服务的队伍中。但社会整体对保姆职业的认同度较低,对保姆职业的不认同、对保姆的污名化乃至不善对待,会导致其负面情绪增长。为提高保姆职业认同度,保姆自身应提高主体能动性,确立职业认同;公众应认识到提供家政服务的价值;雇主应端正对保姆工作性质的认识;社会全体应提高对保姆及现代雇佣关系的认识。
■ 林红 胡今阳 王翊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农村女性劳动力被吸收到都市家政服务的队伍中。但她们对城市家庭乃至城市的贡献并未得到客观的评价,社会整体对保姆职业的认同度较低。本文运用人类学的参与观察及非结构式访谈的研究方法,对厦门地区的五位保姆进行了个案研究,分别从保姆自身、雇主和家庭等面向,对保姆职业认同的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保姆自身、雇主及家庭对保姆职业的认同
职业认同取决于职业构成(如声誉、工资、信赖、工作环境等)的匹配状况,如果匹配良好,职业认同水平会比较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也高;反之,则比较低。笔者认为,保姆职业认同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声誉、工资及信赖等因素,此外来自家庭、雇主及社会的评价对其职业认同的确立亦极为重要。笔者将结合访谈个案,分别从保姆自身、雇主、家人、大众等方面分析保姆职业认同的状况。
——保姆自身的职业认同。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受访者对自我身份的定位与认同不足。如受访者桂兰说:“之前被工厂辞了,没文化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刚好我亲戚找人带孩子就来了。” 她对保姆职业没有清晰的认识,并未视家政服务为专业而依旧视为传统的家务劳动,看不起自己从事的保姆工作。又如受访者小玲表示:“刚做工的时候不敢跟父母朋友联系,觉得自己现在的工作很丢人,只是个伺候人的。”显然,她不认同保姆职业,仍然存在旧时代的观念——丢人现眼的“伺候人”的工作,自认地位低下,不敢让家人朋友知道。
——雇主的保姆职业认同。尽管如今保姆已经职业化,但有些雇主家庭成员仍认为保姆是他们花钱雇来的下人,可以随时任意支配、全天候侍候主人。如受访者美莲雇主家10岁的女孩(小学四年级)跟我们说:“每次我写完作业她都不帮我收拾桌子,而且天天没事干就在那看电视,简直懒死了!”可见,雇主方仍习惯地视花钱雇来的保姆是仆人,而不是提供家务服务者,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主仆关系而不是购买服务与提供服务的关系。更有甚者,对保姆有先入为主的猜疑。来自江西的张姐为全职不住家保姆,她告诉我们:“这家的上个保姆因为偷了孩子的表被辞了,所以他们现在好像防贼一样防我,每次出门都会把房间上锁,所以这心里就不太舒服。”雇主对保姆的防备和不信任,甚至不给她们自己的私人空间,给受雇者心理投下阴影。带着“不舒服”的情绪提供服务,其服务品质是可想而知的。
——家人的保姆职业认同。家庭是每个人最亲近的地方,也是个体最在意的因素。因此,获得家庭成员的情感支持是个体能持续工作的动力和保障。然而,在我们的访谈中发现,保姆的家人同样有封建等级思想,他们对从事这一职业的家人颇有微词。受访者秀敏表示:“我妹跟我吵架的时候说,她最起码有男人养着,不像我还要去给人做奴才。”亲密的家人和朋友也没有摆脱对当保姆的固有偏见,轻视保姆,甚至觉得让男人养着比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地位要高得多。
保姆职业认同度低的成因
在保姆需求如此之大的现代中国都市,社会对保姆的职业认同度却依然较低。偏见、误解、污名随处可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媒体构建出低素质弱能力的保姆形象。媒体是使保姆进入公众视野的巨大推手。媒体往往建构出保姆群体的低素质弱能力形象,放大个别失范行为,将“弱”与“恶”相联系,造成社会对保姆普遍的不信任感。网络引擎搜索“保姆”等相关字眼显示的内容几乎都与行业失范现象有关,如《虐童事件让你谈“姆”色变,六招教你远离“狼保姆”》。凡此种种,通过夸张的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塑造并强化了保姆群体的负面形象。
其次,大众的固有偏见加剧了保姆的污名化。如今社会中封建的“男尊女卑”和“奴婢式”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保姆被视为女人中的女人,地位更加低微卑下。一旦个别失范现象发生时,人们对保姆既有的成见及不信任就更是一边倒了。大众对保姆的偏见和不信任无疑只会加强他们对保姆职业的不认同,进而影响保姆群体的职业认同感。
最后,专业化程度不高也是影响保姆职业认同的重要因素之一。家政服务公司往往将自己定位为家务服务购买方和提供方之间的中介机构,而没有履行专业公司的职责,如上岗培训、人员管理、劳动保护等。由于对所从事的工作(职业)定位不明,保姆们无法根据合约(合同)提供应有的服务,家政服务业一直未能形成产业化的成熟市场,依旧处于“次属劳动力市场”的底端,加重了保姆污名化的程度。污名化程度越重职业认同度越低。
提高保姆职业认同度
对保姆职业的不认同、对保姆的污名化乃至不善对待,会导致其负面情绪增长甚至报复事件的发生。这不能不促使我们思考如何端正对保姆职业的认识。以下是我们对确立保姆职业认同的几点建议。
第一,保姆自身应提高主体能动性,确立职业认同,认识提供家政服务的价值。先不论当今社会如何看待保姆职业,保姆自身要变被动为主动,从职业价值、职业情感、职业学习和职业态度等方面提升对所从事工作的认知。为此,家政公司应进行上岗培训,并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除了通过培训让保姆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技能外,应重视对保姆职业价值的认同教育,让保姆明确知道自己与雇主的关系是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的现代性雇佣关系,要引导保姆变被动劳动为主动劳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主体自我的职业认同以消解“污名化”。
第二,雇主应端正对保姆工作性质的认识。雇主应认识到自己付给保姆的月薪,购买的只是保姆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家政劳动服务,而非保姆个体本身,也不是她除睡觉之外的所有时间。当代都市社会,雇主和保姆之间是现代雇佣关系而非封建人身依附关系,雇佣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雇主只能尊重而不能侮辱保姆的人格,以平等、尊重的态度恰当地肯定保姆的工作、提出合理的要求,用温暖和真挚营造和谐的雇佣关系。
第三,社会全体应提高对保姆及现代雇佣关系的认识。除了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保姆的工作更具稳定性、安全性,让其能够享受公平的福利待遇外,社会还应创造条件营造保姆职业认同的氛围。现代社会只有职业分工的不同,没有人格地位的高低,这种文明观念必须确确实实地践行,才可营造出良性的家政雇佣关系,进而在整个社会构建良性的人际关系的互动模式,以建设美美与共的和谐社会。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人类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