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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8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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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春节前,3个儿童福利“大礼包”来了! 强化性别意识应该成为儿童“福利” 这波流感这么猛,该如何与之“过招”? “分好类、专人收、大家管”农村垃圾不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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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性别意识应该成为儿童“福利”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韩亚聪

性别意识在公共政策中的每一次“出场”,都让人感受到满满的善意和温暖。民政部日前出台的我国首个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规章《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便明确提出,对于6周岁以上的儿童,机构要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我国已有许多支持和引导举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对此有明确阐释,一些地方政府也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法规。框架已有,内容也应该跟上,也就是说,强化社会性别意识在具体领域的举措仍需细化和落实。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个显而易见的现实常常被忽略:儿童生来虽有性别之分,但性别意识和性别平等的观念却并非天生,需要通过教育手段来培养。

近些年,不尊重甚至伤害女性的事件时有发生,背后有很多诱因,一些人缺乏性别意识是内在因素之一。在孩子幼年时期,家庭和机构往往以“年龄小不懂事”为由,对待男孩女孩实行“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对待,这恰恰是忽略了对儿童成长环境和社会性别意识的塑造,失去了性别平等教育的最佳时机,为许多冲动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样也容易使女孩性别边界意识淡薄,失去自我保护的敏感。

有研究表明,孩子从3岁起便开始产生性别意识。由此而言,让孩子从小意识到男女有别,继而对自己的性别有正确的认识,并非小题大做,它将影响到孩子能否顺利度过青春期,能否最终形成健全的人格。

作为儿童相对集中的福利机构,其宗旨主要落实在“救助”上,往往更多地将关注点聚焦在孩子的基本生存上,容易忽视性别差异性和对孩子的性别意识教育,这既不利于营造儿童友好环境,也容易形成“男孩不尊重女孩,女孩不懂得自护”的代际传递。

正因如此,我们真诚地为《办法》从性别意识角度提出的具体举措点赞。按性别区分生活区域,让那些深处低谷的孩子也能接受平等的性别教育,有机会了解性别差异性,拥有受到尊重的私密空间;由女性照料服务,让女童在困境中也能遇到“了解女孩”的贴心人,享受到妈妈般的呵护。

福利机构中的孩子,已经有了“活下去”的保障,如何拥有“活得好”的未来,还需要来自公共政策的人性关怀。从小注入的性别意识,应该成为儿童的“福利”,更应成为不可或缺的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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