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2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发布“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据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司法公开评估。评估显示,不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在所提取到的523939件文书中,上网时间与裁判文书落款时间间隔在30天以内的裁判文书有104604件,占19.9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系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展的,涉及审判流程公开信息、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直播三部分内容,其中庭审直播的评估结果8月份已单独发布,本次发布的是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的评估结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吕艳滨介绍,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共评估了全国128家法院,包括32家高级法院、32家中级人民法院和64家基层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共评估了160家法院,包括32家高级法院、32家中级人民法院和96家基层法院。
本次裁判文书评估,对受评法院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结案的总计924859件案件的文书上网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评估发现,裁判文书上网率总体较好,截至2018年10月24日,上述案件有19家法院的案件上网率超过80%。有129家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案件号、案由等信息项,占84.63%。不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在所提取到的523939件文书中,331件文书作出当天即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41家法院;2021件文书作出第二天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67家法院。
同时,评估报告也指出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仍存在的问题。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较低,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不上网审批有待规范,个别裁判文书上网周期较长,部分法院未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项等等。
评估报告建议,首先,从规范发布时间角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时间起算点。裁判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签发的公文,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和国家强制力。即便裁判文书因未送达当事人而不能生效,其也同样具备公定力和公信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废止、修改。因此,应当考虑改变裁判文书生效后上网的规定,改为作出后即应上网。其次,建议适当细化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的规定,或者出台指导性文件,以指引一线办案人员操作。再次,加强不上网文书信息项的公开工作,建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设置“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项公开专栏”,按照地域或法院、法院层级、审判程序、裁判时间、案件类型等分类,归集全国各级法院的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项,以方便公众查询。最后,加强信息化保障。加快推进在线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裁判文书一键生成、文书内容自动校核、裁判文书隐名处理、一键上网和后续跟踪上网与监管的信息化、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减轻干警不必要的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