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稍纵即逝的、不属于凡间的特质,像溪流从他的马车里潺潺流逝,只剩下果肉、果皮和果核正在赶往市集。”
■ 罗佐欧
梭罗的《野果》也许很容易被草率地当成一部普通的博物类书籍来阅读。仅从对植物的观察和记录的角度看,《野果》就毫不逊色于许多博物类书籍,但同时,它所包含的意义和内涵又远非它们所能具有的。
这本《野果》大约写于1850年,在梭罗自费出版了《河上一周》并完成了那本更为著名的《瓦尔登湖》之后。在《瓦尔登湖》中有大量对植物的观察、描写,而《野果》一书则更集中地对新英格兰地区各类野果进行考察;在思想上,它也不是偶然和孤立的,而是对《瓦尔登湖》亲近和返回自然主张的延续。
“在散步时,我常会遇见一两种叫不出名字的浆果,由此推断,我们未知的比例恐怕是无从得知,甚至无穷无尽的了。”梭罗写道。大多数时候,我们对周围的世界往往都是如此陌生、缺乏感知,叫不出名字的一切,证明了自然和世界之于我们的陌生。城镇生活将人从土地上剥离,而工业革命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使得我们逐渐远离普通的植物之外更广阔、丰富的自然。梭罗相信,“方圆几十英里内,说不定就有世上最美的风景,而我们却一无所知。”也许正是这种感触的激发,让梭罗开始了对野果的寻觅之旅,后来他也的确发现或遇见了“很多人一生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的品种”。
梭罗对野果显然不只是一种散步或野外行走时的随心欣赏,而更像一个博物学家一样认真观察和记录它们。他的观察是第一手的,细致而精确,不仅是从花朵到果实的变化过程,而且注意到它们在不同季节和年份的差异,这些记录甚至可以作为研究植物的科学资料。“在所有乔木和灌木中,唐棣最早结果”,这简短的一句足可看出,在他的心中已经形成了一个野果的谱系。对每一种野果单独的考察同样仔细,包括形状、颜色、香气和味道等各方面。例如唐棣色泽的细微变化,梭罗写道:“等到六月十七日,唐棣果开始渐红渐软,虽未熟透却也能吃了;此后红色越深越浓,及至二十一日,鲜红的果实中间杂着些紫色和深蓝色的。熟透后为通体单一的深紫,或常为红紫。但半熟未熟之时的红色才是最美。”
与野果的相遇,是一件更令梭罗欣喜和着迷的事情。为了找到某种野果,追寻那种野性、神秘的美,他孤身一人在群山密林之中徘徊,在光秃秃的桤木间寻觅,在灌木和干枯的莎草中穿梭,在落满叶子的岩石缝隙中探看——不断寻觅中,“人与果实终能得以相遇,恰逢其时。”每当他意外“邂逅一片未曾被人发现的美”,总是“惊喜得颤栗起来”。
在他看来,这种观察和寻觅的过程,不仅能逐渐改变对自然的无知,而且能与世界建立起更亲密的关系。他深切地觉悟到:“人与自然的终极纽带就是这样,人也像动物一样,边走边摘果子吃。原野和山丘就如同永恒铺开的餐桌。”这一切都是自然的馈赠,“我们一边摘果子吃,一边铭记自然的恩典……那清爽纯净的味道让我们懂得,自己与自然息息相关,我们欣然成为她的座上宾,享受她的善意与呵护。”
梭罗认为,这些野果只属于野外,野果的价值并不在于被人获取或吃掉,而在于其悦目又赏心。即使采摘和食用野果,也只适合在野外。他尤为反对的,是将野果变成一种商品进行贩卖,那样不可能获得野果真正的精髓。“一个神圣的事实是,更美妙的果实,或是果实中更美妙的部分,恰恰与买卖无关”,你买不到果实的最高层次的享用,也买不到亲手采摘它的那种沉浸其中的快乐。一旦有人把野果运到一个不属于它们的地方,就意味着失去它们,“那稍纵即逝的、不属于凡间的特质,像溪流从他的马车里潺潺流逝,只剩下果肉、果皮和果核正在赶往市集。”因而,他说,凡夫俗子不曾领略过任何一种野果最完美的味道,只有人类中最接近神灵的才能逐渐品尝到这种芬芳。
这样近乎虔诚的态度,贯穿在梭罗对野果的整个寻觅之旅中。他执拗地不再踏足那些被私人财产化的地方,认为那是被玷污了的地方;他甚至也担忧,“当人口越多且垄断越强……在文明袭来之前,地球上的野果消失了。”他始终坚信,“一切自然之果均有某种轻灵缥缈的特质,而正是这一点体现出它的最高价值,这一特质不会流俗,更无法买卖。”
对梭罗而言,野果就是不可玷污的美本身,隐藏着世界的神秘性。因而,对野果的寻觅和观察,于他有着更高的意义。在一点一滴、逐年累月的细察和观赏中,他一步步接近他所希望抵达的“生命之本真”。正如他在1851年9月7日的日记中写道:“观察,并描述,一切我在自然中发现的神秘”,“我的职业将永远是在自然中专注地寻找上帝——找到他的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