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昌莲
去年5月,浙江杭州余杭区瓶窑镇港东村的一对老年夫妇发出一条“抱团养老”的微博,向社会招募同住的老人。一年多过去了,“抱团养老”的小别墅里一共住了13位老人。在重阳节来临之际,工人日报记者实地走访了港东村,探寻在这里“抱团”的老人们的生活状况。(据《工人日报》)
家庭是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浙江杭州一对农村老年夫妇,利用200多平方米的小别墅,由13个老人组成临时家庭共同生活,探索出中国首个“抱团养老”新模式,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一种深度融合,将会成为公共养老的一种有益补充。
对社区、特别是农村老人和子女来说,“抱团养老”,日常与共住老人热闹相聚,实现低成本互助,这是首要优点。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这种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对较低,甚至可以“零投入”。同时,机制灵活、操作方便。参与“抱团养老”,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有了生活上的互相照应、心理上的互相关爱,还在精神上得到文化熏陶,晚年生活变得丰富起来。
然而,对于抱团互助型养老模式的具体管理,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责权利不清。可见,从长远来看,虽然“抱团养老”是一种群众自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城乡资源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农村社区的“抱团养老”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换言之,“抱团养老”,须融入公共服务“怀抱”。首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将“抱团养老”模式,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实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帮扶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抱团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推动“抱团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等,不断完善和提升“抱团养老”模式。另一方面,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人结对子,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