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莫兰
日前,福建省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为又一个出台提高教师待遇具体措施的省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育人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然而,由于教育基础薄弱、投入不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重视不够等种种历史原因,这一群体的收入并未反映出其职业所应有的地位。
今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8)》。其中,一份以全国7622份教师问卷为样本的“教师眼中的学校教育”调查显示,教师月工资“3000~5000元”占比最高。54.06%的受访者“不满意自己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60.13%的受访者不认为教师这一职业“社会地位高,受尊重”,51.27%的受访者则表示“如果重新选择,不愿意当老师”。
诚然,“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亦不改其乐的安贫乐道固然值得称道,却不是教育应有的底色。提高教师待遇,增加职业的尊严和荣誉感,成为重要的现实课题。
早在今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而截至目前,已有安徽、辽宁、上海、广西、青海、江西、浙江、云南、黑龙江、福建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文件。此次多地密集交出的教师民生问题解决方案,既是对《意见》的具体施策,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10日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所强调“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要求的贯彻落实,可谓破解教师待遇困境的一剂“强力药方”,让广大教师吃了一颗安心从教、热心从教的“定心丸”。
政策是好政策,关键还在于从纸上落地。提升待遇“大礼包”要从文件里走到工资卡上,发到人,拿到手,还有一段路要走。
首先,要加强制度设计,对于教师群体中的不同岗位应该聚焦于不同的待遇改善侧重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需完善,乡村教师待遇要提升,民办学校教师权益须维护,职业院校教师薪酬制度得优化,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宜推进。其次,建立“工资资金专户”,确保教育资金的充分到位和专款专用,优先保障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地方上不得以各种名目截留、挪作他用,或搞硬性摊派、变相缩水。再次,要对教育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全程监控,确保使用阳光、公正、透明,杜绝各种违法违规操作。最后,进一步加强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不能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挪用挤占教师工资资金的,一经查实,必须追究责任。
教育关乎国计,强国必先强教,兴国必先兴师。只有不断提高地位待遇,让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教师才会有更多的荣誉感、责任感,才能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科教兴国基本国策和人才强国战略才能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