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姜军旗
□ 晋妇宣
当你的孩子感到被排斥、被欺负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引导?你的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9月8日,山西介休阳光明艳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室,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讲座正在进行。这是介休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举办的家庭教育系列讲座,主讲人是介休团市委青少年事务社工协会精英讲师团团长、家庭教育高级讲师李艳。
“学习之后,我才懂得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一种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代替的一种陪伴教育。”巩永萍是慕名而来听李艳讲座的家长,她密密麻麻写了一大本分享感悟。
这是《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后,省市县乡村五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9月1日,《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山西省成为继重庆市、贵州省后,全国范围内第三个为家庭教育立法的省份。条例实施当日,全省省市县乡村五级妇联同时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全方位、多领域、广覆盖的《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施行集中宣传格局,提高了家长、社会和各级妇联的家庭教育意识,让科学家教的理念落地落实、深入人心。这部由省妇联牵头起草的法律文件,是本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倾注了诸多妇联人的心力与智慧,填补了山西省家庭教育没有法律法规的空白。
其实,近年来山西各地在家庭教育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临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全国试点,探索了家庭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新路子;阳泉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公益免费的形式为广大家庭提供家教指导服务;汾阳市将家庭教育与阵地建设、家教宣讲活动、巾帼扶贫行动、创建“最美家庭”系列创评活动结合推进家教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校率达98%,省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也已成立,全省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机构300多个。
家庭教育立法的出台,基于山西全省家庭教育的实践,也得益于山西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的重视。
山西省妇联负责人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条例从2015年正式启动,“在立法过程中,省妇联高度重视源头参与,推动成立由多个单位、专家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组,积极争取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法工委的大力支持,部署推动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关键环节工作,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利用新闻媒体,推动形成了重视家庭教育立法的强大声势。省妇联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积极推进,为条例的尽早出台提供了保障。”
“条例通过立法手段明晰了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责任,以法律的威严让家长重视家庭教育,让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是能大幅度地提升教育质量和效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条例的出台施行,补齐了山西省依法治教的短板。最后是有利于良好家风的养成和传承。家庭教育立法,能够推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弘扬家德、重建家学、树立家风,实现小家纯、大家正、国家兴。同时作为创设型立法,也可为全国和兄弟省市的相关立法提供借鉴。”山西省妇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山西省妇联将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提升家长学校覆盖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相关单位、组织履行法定强制报告义务等,以保证《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