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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婚恋周刊 关注 当物质生活富裕 婚姻也变得复杂 七夕返亲节 家和两岸亲 合肥高新区妇联“七夕”为爱打call 父母藏匿户口本 女孩维权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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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离婚女律师解读婚姻新态:

当物质生活富裕 婚姻也变得复杂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周韵曦

近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31年中国人婚姻数据”。数据显示,自2003年起,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从1987年到2017年,离婚数量从58.1万对增长到437.4万对,增长6.53倍。从1987年到2017年,离婚率由0.55‰上涨至3.2‰。结婚率则以2014年为分界点,由连续8年持续上升变为连续4年下降。

自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明英办理过的离婚案件不胜枚举。从最初离婚案件律师费最多不过300元,到现在动辄过万,20多年来,张明英亲身感受到社会发展对婚姻的重大影响,以及人们婚姻观念的转变。作为资深离婚律师,张明英试图站在女性角度剖析当下各种纷繁复杂的离婚问题,她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当前对很多人来说,物质生活已不再是第一追求,取而代之的是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一跃占据首位。同时,在逐渐攀升的离婚率和连续下降的结婚登记率面前,涉及婚姻关系的,如试婚、离婚、假离婚、复婚又离婚等,人们的婚姻观念越来越自由,离婚也由“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正在变得“稀松平常”。

七年之痒变三年之痒

一次偶然的机会,从事金融行业的已婚女性李某结识了一位高大英俊的外籍离异男士。第一次见面,两人便一见钟情爱上了对方,并迅速发展为婚外情。虽然李某早已拥有一个在外人看来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她很快在家庭孩子和“爱情”中做出选择——与那位外籍男“私奔”出国。

“私奔”3个月后,李某的丈夫终于盼到妻子回家,但李某这次回来只有一个要求:离婚。再三挽留下,李某不但没有回心转意,反而每天沉迷微信、与那位外籍男士联络不断。最终,心灰意冷的丈夫同意了离婚要求,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像这样的离婚情形,在张明英代理的案件中并不少见。在她看来,物质水平的提高以及第三者插足,成为当下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拥有稳定生活和事业的工薪阶层对离婚相当慎重,即使真的过不下去,也会历时多年,找我咨询都会超过三次以上。而很多高收入人群,对精神追求更强烈,对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和家庭责任却看淡了,往往闪婚闪离,不加思考。”

“以前夫妻能坚持到7年才‘痒’,是出于较强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道德约束,但现在缺少责任心的夫妻越来越多,往往结婚3年就没了新鲜感,不愿再‘忍’、开始出轨。”张明英分析道。

在这其中,张明英还发现,随着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经济地位的提高,女性提出离婚诉讼的占到绝大多数,“很多收入较高的女性之所以提出离婚,原因多为自己不断成长、男方却止步不前或对家庭陪伴不足,双方差距逐渐拉大。而离婚时,这些女性对子女的抚养考虑往往大过财产分配。”

婚前协议敢问不敢签

随着人们对婚姻财产观念的进步,“婚前协议”也开始进入适婚人群的视角。但是,从事法律服务二十多年来,找张明英咨询相关事宜的很多,真正签订协议的不超过20例。

有这样一份婚前协议,“详细到什么程度?上市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每月生活费给多少钱、生第一个孩子给多少钱、结婚十年给多少钱等均有约定。”张明英告诉记者,签订该“婚前协议”的男方为某上市公司高管、年薪百万,女方是某重点大学研究生、年薪也近50万元。但男方要求,女方婚后必须辞去工作相夫教子,这才有了这份“面面俱到”的“婚前协议”。对于协议内容,“双方都乐意接受,完全没有尴尬。”张明英回忆道。

前来咨询的客户中,未婚夫妻双方父母占到了2/3。“大多是父母有这种想法前来咨询,但并不敢跟子女提,怕谈钱伤了双方感情。”咨询中,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如何证明自己的婚前财产,二是自己的婚内财产如何界定。但最终往往“犹豫再三,没有敢签的”。

现在“婚前协议”中的内容五花八门,那么什么样的条款内容才具有法律效力呢?张明英表示,结婚、离婚具有人身依附性,均属个人自由,因此“婚前协议”中不能将涉及要挟、胁迫的内容作为结婚或离婚的条件,比如“如果你和我结婚,这个房子就给你”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另外,在协议中约定“一方出轨赔偿多少钱”的条款虽然有效,但由于出轨事实难以界定,让对方履行协议约定并不容易。

老人再婚先过遗嘱关

前不久,一对父子结伴走进张明英的律师事务所,与一般来访者不同,儿子冯某前来咨询的是父亲的再婚事宜:“我父亲要再婚了,这对他的各方面有什么影响吗?”这个问题看似古怪,但提前已跟冯某沟通过的律师早已了然于心:“双方登记结婚后,双方互相拥有法定的财产继承权和婚后取得的财产。”“那如何规避呢?”冯某赶紧追问。律师回答:“可以尊重老人的意愿,提前订立遗嘱,把个人财产提前安排清楚就可以了。”后来,在冯某父亲的要求下,律师指导冯某父亲确立了自己的遗嘱。但他私下跟律师坦言:“不立儿子不让结婚啊,立了算了。”

与年轻人闪婚闪离受到的广泛关注相反,老人的再婚问题却一直缺乏社会关注与支持,老人的再婚甚至不能自己说了算。

“现在,子女并非不接受老人找老伴,对某些子女来说,老人找到老伴有人照顾,子女反而放心了。但随之而来的考虑就是老人的财产问题。”张明英告诉记者,之所以很多子女要求父母在再婚前立下遗嘱,是因为“老人再婚与年轻人结婚不同,一般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所有的基本都是婚前财产。一旦一方去世,另一方就有继承权(跟子女平分财产),即使婚姻仅维持了一天,都享有财产的继承权。”

而在观念上,“年轻人往往认为,老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领结婚证,谁要求领结婚证就是觊觎另一方的财产。但老人则觉得领了结婚证才算结婚。”这就导致很多依赖子女赡养的老人为了再婚,怎么立遗嘱全由子女说了算。

令张明英唏嘘的是,老人再婚,儿女最关心的不是老人的幸福,而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再婚,子女向我咨询的都是老人的工资、退休金谁拿,房子住谁的(涉及房租问题),老人百年后房子财产如何继承等问题。但没有一个子女会问,我的父/母找个什么样的老伴会幸福?”

“门当户对”应上升为精神层面的匹配

从种种离婚现象看,张明英认为,当下人们的结婚、试婚行为还是“过于草率,不考虑后果。”同时,她特别注意到,虽然人们对新婚姻法的关注和讨论颇多,但多围绕财产处置这一争议较大的内容,对新婚姻法中其他内容,如子女抚养、同居试婚等问题还是关注比较少。

一直以来,一些人认为“郎财女貌”就是天作之合。但张明英认为,随着社会的改变,女性更需要有“财”(经济独立)。“男性不可能一直有财,女性也不可能永远美貌,一旦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基于这种客观因素形成的婚姻也不会稳定。”张明英指出。

基于这一点,张明英认为,“门当户对”一说依然适用于当下,但须从传统所指的家室条件的匹配,上升为双方精神层面的匹配。“现代的‘门当户对’应该升级为素质、修养和文化层次的匹配,这样双方的婚姻才能稳固、长久。如果双方差距太大,没有共同语言,只是一时的愉悦,并不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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