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彭芸
8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情况例行吹风会,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在吹风会上了解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经国家平台结算的人次达到48.6万(含新农合3.5万人次),是2017年全年的2.4倍;发生医疗费用118.3亿元,基金支付70亿元,分别为2017年全年的2.4倍和2.5倍。截至2018年6月底,在国家平台的备案人数超过267万,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15家,全国95%以上的三级医院已经接入平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达7575家,较大程度解决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人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等痛点问题,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把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和国家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平台作为工作重点,尽快将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通过实施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的“三个一批”措施来确保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据介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于2016年启动,主要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住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入,老百姓不仅可以到异地看病,还能实现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他费用则由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结算,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再按月和就医地经办机构清算,以减少老百姓的垫资和跑腿。
据了解,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包括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三步。
第一步,备案。参保人员外出打工或在外地长期居住,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提交备案表,主要是让参保地的经办机构知道参保人员要去哪个城市,便于下一步和参保人员居住或工作的城市进行医保的相互结算。为了方便群众,各地还采取了电话备案和网上备案等备案方式。
第二步,选定点。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到了就医地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目前全国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机构已突破1万家,而且各地的三级医疗机构基本上在定点范围内。同时,二级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定点入网工作也在推进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就医地区选择的就医医疗机构不是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单位,就无法实现网上直接结算,需要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的政策要求进行报销。
第三步,持卡就医。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保卡,新农合的农民可持身份证或新农合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办手续,医院识别后可直接结算。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全面运行的基础上逐步统一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政策,建立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各类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结算服务。
为确保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国家医保局针对外出务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通过“三个一批”的措施来提高其纳入比例。
一是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要求各地在10月底以前,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的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通过简化备案程序纳入一批两类人员。二是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部分需要外出务工或工作的人员,备案时,如果不知在何处居住或者工作、没有证明,也视同可以备案,可在参保地先给予备案,待取得相关的材料后再补办,确保这类人员在异地居住和工作能看病且能够报销。三是便捷服务帮助一批,通过电话、网络、APP等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也可通过网上、电话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