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周丽婷 发自石家庄 为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省、市、县、学校四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方案要求各地落实校级工作制度和措施。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要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要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时间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日常学生欺凌事件的排查,并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认定。对发现的欺凌苗头或事件,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教育或惩戒等不同方式及时化解,并做好受侵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最大限度地减轻其身心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对问题严重的,可按有关规定上报司法部门加大惩戒力度。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河北省教育厅将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中师德教育模块内容,指导地方和学校把中小学欺凌防治纳入全员培训师德教育模块,开展包括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学生欺凌易发状况分析及处置措施教育等。要把学生欺凌防治纳入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必修内容,统筹安排五年一周期360学时校长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校长在周期内均接受过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内容培训;加大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力度,并将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方案提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9月30日前组织一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省教育厅将组织联合督导组于10月中旬随机开展实地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