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邓小波
□ 曹丽琼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妇联全体干部围绕“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妇女发展”这一主题在全县分别组织召开各层次的座谈会、走村串户实地走访、深入调研,广泛收集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聚焦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农村妇女发展——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发展的几点思考》的调研报告。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注意到,这份调研报告对永兴县妇女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和总结,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亟须关注
调查发现,当地存在有些妇女因生育问题受到歧视的现象。“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后,有的男性要求大龄女性配偶再生育,导致不少大龄妇女冒着生命危险怀孕生育,许多农村“纯女户”家庭妇女在婆家、周围村民中仍会遭受歧视。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事情也屡有发生。近5年来,永兴全县妇联系统来信来访案例不断增加,其中家庭暴力和男性配偶婚外恋案件占70%以上。
另据调查发现,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及相关权益仍无法得到全面保障。长期以来,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获得受村规民约影响较大,妇女的利益和诉求难以表达,一些农村妇女对土地权益的维权意识不强,很多妇女在分割财产时也很少提出对土地的要求,离婚以后,大部分农村女性自动放弃了这部分土地权益。而农村妇女因婚姻缔结和解散影响了土地权益的获得。“出嫁女”“离婚、丧偶或改嫁”“倒插门”等特殊群体,有可能在娘家和婆家都分不到承包地,土地权利得不到保障,维权也不易。
调研组提出建议与对策
为有效解决此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永兴县妇联要求,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要提升服务妇女的本领。调研组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对策。
调研组建议,为切实保障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女干部人才信息库,同时跟踪考核女干部的表现,为进一步提拔使用做准备。引导年轻有活力的女干部到乡村发挥作用;着重加强农村妇女干部的培养,各乡镇党委需加强基层女党员培养工作,引导和推荐更多的优秀妇女骨干进村支“两委”班子,并推荐为村支书、主任等重要的职务人选,切实保障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
调研组还建议,畅通妇女维权投诉途径,大力宣传女性维权热线12338;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反家暴工作纳入政法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公检法司各部门加大对妇女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对重婚、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及时处理,人民检察院应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公诉案件及时批捕,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办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司法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妇女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利。
切实保障妇女生存和健康的权益。近年来,永兴县妇联积极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向“两癌”贫困妇女发放救助金60多万元,切实关爱农村妇女,帮助患病妇女重获健康;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因夫妻两地相隔、情感沟通缺乏导致的孤独和压抑,各村(社区)委员会要邀请心理咨询师、巾帼志愿者对她们进行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切实保障妇女在土地及相关方面的权益,调研组建议,全面清查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村规民约,民政、基层政府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抵触的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决议及时责令纠正,切实解决好农村男女享有同等土地承包权益和补偿权益的问题;建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乡镇人大、政协尽快调研、出台相关措施;在妇联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加强与公、检、法、司配合,对涉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依法处理,为受害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和服务,同时对农村妇女土地侵权重点案例进行跟踪督查。
据介绍,下一步,永兴县妇联还将夯实妇联队伍,落实妇女工作专项经费。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辖地区妇女总人口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分别划拨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并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按各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解决乡镇妇联工作经费,参照其他村干部的待遇标准为卸任妇女主任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按照《永兴县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基层妇联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