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第174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这是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首次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审委会。这次审委会讨论了最高检抗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件。
周强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于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这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国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张军指出,各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要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在列席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抗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抗诉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每一起抗诉案件办理质量。必须认识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做到位,审判工作的成绩也是检察工作的成绩,反之,审判工作的问题往往也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问题。要建立与各级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