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同时发布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十个典型案例,要求各级法院更好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意见,人民法院要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保护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全面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从严保障生态安全战略布局。
意见指出,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保护需要,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通过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同时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十个典型案例,对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起到较好的示范指导作用。其中一起是陈永荣等诉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噪声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判决基于目前缺乏住宅楼内水泵运行噪声标准的现实情况,参照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认定住宅楼内水泵运转声音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并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构成噪声污染,具有合理性。本案判决振宁公司回购案涉房屋并赔偿相应损失,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宁静生活的权益,警示和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关注噪声问题,自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具有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