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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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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新女学周刊 知道 深刻领悟马克思的妇女自由全面发展思想 释放人性的温情:贝尔特·摩里索的绘画  增设女性泳道是歧视还是保护? 《妇女发展与婚姻文化研究》: 拓展妇女理论研究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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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与婚姻文化研究》: 拓展妇女理论研究的新成果

阅读提示

罗萍教授的新著《妇女发展与婚姻文化研究》,突破了已有研究范式与框架,发掘了制约男女平等发展的现实材料,是我国妇女学研究领域的一个新收获。著者论述了“两种生产”价值同等重要应予同等保障的新思想,提出了女性发展必须从文化观念上彻底变革的新观点,贡献了实证研究高校知识女性发展的新成果。该书还对儒家妇女思想、世界宗教妇女观、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看法。

■ 魏国英

妇女价值与地位、妇女生存与发展以及婚姻家庭变迁,是近年我国妇女学界研究的热点议题。武汉大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罗萍教授的专著《妇女发展与婚姻文化研究》,突破了已有研究范式与框架,发掘了制约男女平等发展的现实材料,运用田野调查与质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一些具有原创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见解,为妇女理论研究增添了新成果。

论述“两种生产”价值同等重要应予同等保障

该书精辟论述了“两种生产”价值同等重要、应予同等保障的新思想。著者深入阐述了自私有制产生以来,掌握了话语权的男权文化把“两种生产”“公”“私”两分,将由男人从事的物质生产划归“公”领域,赋予其社会价值;将由女人担负的人口生产与家务劳动划归“私”领域,赋予其无社会价值的观点。

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首次提出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都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肯定了两种生产具有同等社会地位、同等价值,发出自私有制社会贬低人口生产价值以来最振聋发聩的伟大声音,给父权文化以沉重的打击。当今社会,父权文化仍通过垄断话语权将男人从事的劳动安排在社会价值体系内,将女人从事的劳动——人口生产及其系列劳动(包括抚养、家务、儿童社会化、照顾病老弱)统统安排在社会价值体系之外。父权话语浸入法律、制度性建设,构建了一整套有着男权标记的社会保障体系。男人所从事的物质生产等社会事务,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而女人的人口生产等则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女人在人口生产中发生的妇科病、节育避孕中的疾病不被认定为“工伤”,在分娩中死亡也不被认定为“因工伤亡”,还通过其掌控的话语权,肆意散布女人进行人口生产是自然行为、生理行为,与贡献无关。反之,又认定男性因自然生理优势而担负的诸如物质生产、服兵役、社会紧急事务等具有重大社会价值。

著者提出:对待两种生产的不公平、不公正既是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又是性别不平等的表现,是父权社会文化安排的结果。只有将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的原理贯彻到底”,不做“半截子”唯物主义者,才能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种生产”同等价值、同等重要、同享社会保障的公平公正的新理论和新实践。

提出女性发展必须从文化观念上彻底变革

该书首次提出了女性发展的“文化女权观”的新观点。著者深刻阐释了“制度论”“夫权论”和“参与论”,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揭示了妇女受压迫的物质根源。指出只有摧毁私有制,只有废除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性别制度,只有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妇女才能解放,才能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妇女“回家”理论、“分享”理论兴起,其实质就是企图把解放了的妇女拉回到传统的家庭主妇的轨道。为什么“回家”论、“分享”论在中国仍有相当大的舆论市场?为什么私有制消灭了,完整的夫权被摧毁了,妇女发展仍然受到如此大的阻力?面对理论困惑,著者深入生活实际,反复思考论证,提出了“文化女权观”的观点。

著者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在性别上受歧视、社会上受压迫、精神上受束缚,得不到平等发展的根源应主要定位在文化上,是文化的阻滞造成了妇女发展的不平等不协调、缓慢与滞后。它既包括物质文化即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也包括精神文化即男性中心本位文化观念与制度的束缚。著者强调,妇女发展必须从文化观念上进行彻底革命,建立一种“以男女两性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即“文化女权观”。

著者深入论证了“文化女权观”的定义、溯源、理论框架及意义价值。早在1919年,李达在《女子解放论》中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他指出,男女由最初的“自然分业”即性别分工,慢慢演变成“社会习惯”,在“圣贤大盗”歪曲下,把男子作了本位,成了男性中心社会,构建了男性中心本位文化,“支配社会的一切道德、风俗、习惯、法律、政治、经济部门都以男子为中心”,由此造成了妇女受压迫、受歧视的境况。可以说,著者提出的“文化女权观”,是女性摆脱思想束缚的一种女性发展观,为当今与制约女性发展的传统观念作斗争增添了新内涵。

实证研究高校知识女性发展的新成果

该书贡献了实证研究高校知识女性发展的新成果。

2011年10月,著者带领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的成员对湖北省以武大、华中科大等为首的10所不同层次大学的知识女性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主要包括知识女性在高校学术职称、学术机构、管理干部中所占比例等情况。数据显示,湖北省10所大学学校的三大委员会(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校学位委员会、学校科学学术委员会)中女性占8.89%;国家三个人才奖励计划中女性占6.55%;副教授女性占34.94%,教授女性占18.64%;校级领导班子女性占12.12%;正处级干部女性占11.35%;校属学院(系)院长(系主任)女性占8.41%。综合以上六项统计数据,湖北省10所大学“高层女性”所占比例仅为14.41%,可谓凤毛麟角。

为什么高校高层次女性比例如此低呢?著者提出了“四大障碍”论,即起跑线上的生育障碍,晋升中的男权评价体系障碍,创业中的男主女从观念障碍,前行中的早退休制度障碍,并提出了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著者认为,在高校各类考核评价体系中对女性应予以适当照顾,减少2~3年生育期的工作量,在高校青年学者等项目评定中女性年龄应放宽5年,高校各类人才选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兼顾女性比例,高校干部选拔中应充分考虑男女两性各自优势,加强对女性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等等。该项研究成果在第六届亚洲妇女论坛上发表后,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人才的分布与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趋于合理”,提供了可靠的现实依据。

该书还对儒家妇女思想、世界宗教妇女观、社会性别理论等问题,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观念变迁等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看法。

著者罗萍教授是我国妇女学界著名的学者之一。她的这本精选论文集,生动反映了她在各个时期的学术探索轨迹和理论创新成果,是我国妇女学研究领域的一个新收获。

(作者为北京大学校刊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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