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高峰 发自南宁 5月15日,广西教育厅、公安厅、妇联等十一部门联合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建立广西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并明确了部门职责。各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其中,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各地要将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情况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考评。
此外,各地各校要加强信息报送。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危害程度较大、社会舆情强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逐级上报。对于处置不力和瞒报、漏报信息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会商有关单位予以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