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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熊孩子”的背后是“熊家长”的教育缺位 “吃货险”如何让人埋单? 超越血缘 以母爱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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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互联网保险层出不穷

“吃货险”如何让人埋单?

图片来源:记者从某电商网站上截取

编者按

近年来,越来越多噱头十足的互联网保险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比如“明星恋爱险”“忘穿秋裤险”“熊孩子险”“痘痘险”等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与传统保险不同,这些保险新奇而有趣,更多的面向青年人,那么这些新奇的保险靠谱吗?真的会有人愿意埋单吗?在购买这些保险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张明芳

“还记得那些年因贪吃而遭的罪吗?吃坏肚子找我赔”“买个熊孩子险,闯祸我买单”“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特级保护”……这些新奇的广告语就是所谓“吃货险”“熊孩子险”“貌美如花险”等互联网保险中宣称的。

与人身意外险,财产保险等传统保险不同的是,这些新奇的保险,名字都很有趣,保障的内容也都是五花八门,比如“吃货险”是针对肠胃炎、食物中毒、吃坏肚子等情况,“熊孩子险”是针对少年儿童错手伤人,损害公物等情况,而“貌美如花险”则是面向整形人群设立的保险。

保险五花八门,大众买账吗?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在淘宝保险某店铺中看到一款针对0~16周岁的孩子的“熊孩子”险,保障期限为一年,产品详情里介绍,该保险全面覆盖孩子闯祸点,孩子在学校里错手伤人,在小区砸坏玻璃,在公共场所损坏公物等闯祸行为都包括在内,价格15元,每份保额2万元。记者注意到该保险已售出300多份,成交记录显示,近期每天都会售出3~4份左右。而网友对于“熊孩子险”的看法也是褒贬不一,“这是不是意味着孩子打架惹事也能解除后顾之忧,找保险公司赔就好啦。”“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父母。”“通过买保险给孩子的错误‘护驾’,他们不仅无法认识到错误还会肆无忌惮。”……

记者在另一淘宝店铺中看到一款“吃货无忧险”,这是一款针对投保人在享受美食之后发生肠胃炎/食物中毒/吃坏肚子等情况而推出的食品安全险,价格9元钱,保障时间1年。而从其累计出售70多份,该保险卖的并不如意。对于这一险种的评价,网友调侃的语气居多。同样的所谓“貌美如花险”只售出20余份,似乎并不受整形人士追捧。

记者发现卖得比较好的一份保险是“手机碎屏险”,价格几十元至百余元不等,累计售出700余份。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南京一位消费者买手机时买了一份碎屏险,当他使用碎屏险的时候发现维修点非手机官方指定,换屏面临脱保风险,让他很为难。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

满足个性化需求还是博眼球?

据了解,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目前正高速增长。截至2017年末,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有131家,2017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493.49亿元,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费达到1383.2 亿元。据统计,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件数124.91亿件,增长102.60%。

“在‘互联网+’的带动下,保险市场出现一些新兴保险,这些新兴保险的出现适应了‘互联网+’时代平台化、场景化的消费需求,互联网保险也从单一渠道逐步发展为综合的商业模式,突破了保险公司传统的销售模式。”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告诉记者。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劲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互联网经济的核心要义在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保险市场亦是如此。正是这些海量、小额、碎片化的保单,大大降低了保险的门槛,也培育了年轻人购买保险的新消费习惯。

宋占军举例说,退货险、航延险、意外险、健康险等互联网保险的出现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同时非常贴合互联网的场景营销。

同时专家也表示,对于一些名字新奇的互联网保险应具体分析,比如“熊孩子险”,其实就是一种监护人责任保险,如果孩子闯了祸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应的赔付。再比如“吃货险”,其实就是意外险的一种。类似于这样的保险其保障的内容也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产品创新方面的积极尝试。而对于之前出现过的“明星恋爱险”“赏月险”“跌停险”等保险,没有实际意义,不具备保险特征,更多的是一种噱头产品。

有无风险管理功能是判断标准

随着互联网保险的高速发展,五花八门的保险对于缺乏理财经验的消费者而言真假难辨。

原中国保监会此前公布的2017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显示,去年全年接收到的互联网保险投诉高达4303件,同比增长63.05%。涉及非保险公司自营互联网销售平台的投诉3821件,占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的88.80%,具体涉及127家各类网络销售平台。而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反映问题主要集中于销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义、理赔条件不合理、拒赔理由不充分等。

北京致敦律师事务所律师都炳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非每一种保险产品都是合法销售的产品,互联网上的非法产品更是盛行。甚至非保险机构或平台会自己创设奇葩保险产品进行销售,一方面吸引消费者眼球,另一方面为销售的其他产品进行责任背书。

宋占军也指出,一些个别公司,包括保险公司,也包括一些互联网服务平台,打着创新的旗号,推出了一些不符合保险原理的产品,或是开发和宣传一些吸引眼球的所谓噱头产品,以保障的名义打着擦边球,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险业形象。

据了解,原中国保监会曾专门对“跌停险”“世界杯遗憾险”“贴条险”等产品进行过风险提示,指出“跌停险”类似对赌游戏,有“博彩”嫌疑,监管部门鼓励“互联网+”与保险结合的创新,但坚决反对打着产品创新的幌子,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开发或销售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产品。

2017 年,原中国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开发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

那么在购买互联网保险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专家强调,保险产品的判断标准,关键是要看产品是不是针对纯粹风险,是不是具有风险管理功能。对于不具备保险资质,或者没有保险意义、没有更多风险保障功能的险种,提醒大家不要参与。

都炳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留意保险产品的承保人是否为保险公司,如果无法确定承保人为保险公司或者承保人为非保险公司的应该谨慎购买;另外,购买保险产品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保留相关保险条款证据。如果没有保险条款或保险责任条款不清晰的,也建议尽量谨慎购买,避免出现保险事故理赔时产生争议。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则是为了产生争议时,为维权提供证据。否则,将会增加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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