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醉驾入刑后,全国性严打酒驾整治行动不断深入推进,目前酒驾问题已大为减少。然而,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农村地区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重灾区”。(4月8日《法制日报》)
酒驾、醉驾从城市向农村蔓延,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农村交通违法的普遍性。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农村日益富裕,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交通工具的消费能力快速提升,除了农机之类的机动车辆之外,还有大量的摩托、电动力以及运输车和小汽车,同时驾驶员数量也大增。但是,村民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等并未随之提升,日益增多的酒驾、醉驾正是这一问题的缩影。
与城市相比,农村交通管理、交通执法等体系也有较大差距。城市除了集中的执法人力之外,还有比较齐全的道路信号标识、电子执法监控系统以及丰富的宣传形式,形成了有利于规范文明驾驶的环境,而农村在很多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同时,农村因为人口分散,地广人稀,车流相对比较分散,这加大了交通安全管理与执法的成本与难度。就拿酒驾、醉驾执法来说,对于广袤的农村而言,本来就有限的警力更显捉襟见肘,而诸如设卡检查等措施还会因为农村路网发达、开放等特殊条件的影响,效果大打折扣。同时,也更容易催生驾驶者麻痹、侥幸的心理。
不难看出,农村地区正在成为酒驾、醉驾的“重灾区”,也折射出交通安全管理“重城市轻农村”的偏差,以及针对农村实际的管理制度滞后。因此,治理农村酒驾、醉驾,需要的不只是将这一乱象纳入交通安全执法的范畴内,补上监管的短板,保持入罪入刑的震慑力,而是要将农村安全管理纳入乡村治理的范畴内加强制度设计,进行规范与约束。
首先,将安全文明驾驶纳入农村安全教育、文明教育,纳入村民自治公约,多方式多途径对村民进行教育引导,整体提高村民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懂得文明驾驶,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不良驾驶行为,并相互管理与监督。其次,须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建设,完善交通安防、标识、警示等设施,创造守法交通看得见的环境。同时,不断完善农村交通管理执法,加强农村机动车辆备案管理,逐步配套电子监控设备和流动监控车辆,建立经常化的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结果运用机制如纳入信用惩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