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岁年龄阶段的人口称之为儿童,这是儿童认定的唯一条件,高矮、胖瘦、男女以及健康与否,都应与儿童的认定无关。
木须虫
公交、景区、娱乐场所等通常都有儿童票,儿童票的收费依据大多是孩子身高。因儿童身高测量不准,或身高高于平均值,在收费上引发争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张莉建议制定“儿童票”的限制条件应以年龄作为统一标准,有效证件可作为相关优惠政策参考。调查显示,67.1%受访家长赞同儿童票收取以年龄为准。(4月3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儿童票”,就是一种社会福利,如乘坐交通工具、景区旅游享受免票或者半价优惠等等。按照社会的通行标准,0~14岁年龄阶段的人口称之为儿童,这是儿童认定的唯一条件,高矮、胖瘦、男女以及健康与否,都应与儿童的认定无关。
以身高作为“儿童票”标准由来已久,主要原因是当时缺少区分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有效手段。彼时的户籍与身份证管理制度还很粗放,真正比较健全的制度则始于19世纪90年代,随着户口本的规范,身份证制度也开始实施,后来儿童也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在缺少“证件公信”的前提下,以身高作为福利享受的判定标准,是不得已条件下的次优选择。从儿童身体发育的特点和一个阶段的营养与卫生水平来看,一定的身高与年龄呈现正相关,得出的结论大体准确。
不过,这一标准有两个缺陷:一是无法兼顾误差,包括不同地域之间儿童发育的身高差异、不同性别的身高差异等,也包括像姚明、朱婷一样的特殊人群,这也是“儿童票”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二是标准常年不变,随着生活水平改善、卫生条件提升,儿童身体发育水平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数据监测表明,国民平均身高较20年前已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少年儿童的发育也在提前。这将导致以身材标准判断年龄的失准。
“儿童票”标准不变,不外乎两个因素:一是对“儿童票”理解有偏差,忽视了“儿童票”的福利特性;二是针对儿童实行票价优惠的行业,如高铁、飞机、景区等,改用新标准后可能收益减少,不足以支付运营管理的成本。
“儿童票”标准应回归儿童专属福利的定义,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类似儿童福利的法定性、公平性,消除模糊地带,提高社会的共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儿童福利标准的强制性,以利消除执行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