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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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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两会特刊 三大攻坚战  女界有担当 加大儿科建设投入 高校设立家教专业 消除女性就业“软门槛”需政企联动 尽快制定反校园欺凌法 完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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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女性就业“软门槛”需政企联动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贾莹莹

“您结婚了吗?”“您有孩子了吗?”“您有生二胎的计划吗?”对于女性来说,这些问题几乎成为在求职应聘中的“必答题”。

据调查,近半数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关注应聘者的性别和婚育状况,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表示,招聘时一般不考虑已婚未育或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女性。而在采访女性求职者时,大部分女性求职者表示,在应聘时屡次被问及是否结婚、生育等问题,其中17.1%的求职女性被问及是否生育二孩,甚至一些地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的时候,也存在男性优先的现象。

“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使更加公平、更加充分的就业成为我国发展的突出亮点。”消除招聘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再一次写进了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性别平等”被不断提倡的今天,为何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如何帮助女性实现平等就业?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减少用人成本,鼓励企业招聘女性员工

“在能力上和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上,女性和男性是没有差别的,甚至在某些行业上,女性更有优势。”在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看来,许多用人单位之所以不愿意招录女性员工很大程度上是对生育成本的担忧,尤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生育成本会进一步增加。

在社会福利保障界别的小组讨论上,各项保险费用的缴纳和承担问题,也成为委员们讨论的焦点话题,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龙墨看来,由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相关的保险,对妇女就业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她建议参照大学生、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并对招聘一定比例女员工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员工。

畅通女性维权渠道,简化诉讼流程

调查显示,2016届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率明显低于往届,也低于同届男大学生。部分女大学生在经历一系列求职挫败后,为了实现就业只能不断降低对就业岗位和薪资水平的期待。

面对就业中的尴尬,很多求职女性选择了吃“哑巴亏”,“在女性就业歧视方面,真正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利的人还比较少。”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副主委黄燕苹告诉记者,就业性别歧视的监管不到位,招聘性别歧视的司法救济渠道不畅通,令不少女性望而却步。

为此,黄燕苹委员建议,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方面国家还要有制度上的设计,来保证女性维权渠道的畅通,同时要简化诉讼流程,真正能让女性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文敏建议国家应该大力发展托幼服务来解决女性员工生育的后顾之忧,让企业安心、放心地接纳女性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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