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俊宇
3月起,一批新的全国和地方法律法规正式实施。
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网售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减少违法征拆、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值得期待。
职业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其中规定,校企双方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维护微博客信息安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在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方面,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障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等。
在治理虚假信息方面,该规定强调,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谣言或不实信息,应当主动采取辟谣措施,从根源上保证信息真实性。
网售医疗器械线下应有实体店
网售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是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其销售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登记在其平台入驻企业的经营资质。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办错案将被追责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首次对执法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执法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
《规定》同时提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的,所在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新标识可向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的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的产品,从而激励制造商和零售商生产、销售节水产品,促进节约用水。
北京: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
为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1日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累计被记12分,须停业整顿。
办法规定,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评价以12个月(自然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记分总分值为12分,总分值为每次每项记分的累计值,每项记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等次,共58项记分条款。
陕西:女职工可休“痛经假”
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为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提供特别的劳动保护。
该规定对“痛经假”进行了详细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2天的休假。
相比1990年陕西省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取消了“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的限制。
云南:实施人才新政吸引全球高端人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部署,云南于3月1日起全面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
今后,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将可获发5~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湖南:生产安全事故终身追责
《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即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义务,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同时,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的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然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范了乡村医生的准入、待遇和考核等问题,标志着乡村医生执业有了法定的准入标准。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