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8年3月7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两会特刊 在民法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范夫妻债务关系 委员建言 修改或取消拐卖犯罪诉讼时效 让教育资源告别“不平衡” “唱响”中共首位女党员 希望带动更多人投身防艾事业 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 将青少年眼健康预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张宝艳代表建议:

修改或取消拐卖犯罪诉讼时效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韩亚聪

因为自己儿子在4岁时的一次意外“丢失”和“虚惊一场”,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开始对被拐卖的家庭和群体格外关注。为了帮助被拐卖儿童家庭,2007年,她和丈夫创办了全国首个面对被拐、流浪乞讨儿童的公益寻子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

11年间,张宝艳和众多志愿者通过宝贝回家寻子网这个平台,已经帮助2300多个家庭团聚。

今年两会,作为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的建议与被拐儿童息息相关。她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在宝贝回家寻子网上,有四五十个家庭团聚后,却因为过了追诉期无法对人贩子追究责任。因此她建议,对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期进行修改。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制定追诉时效制度的初衷是因为被犯罪分子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平复;犯罪分子对社会已不再有新的危害。”张宝艳介绍,我国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想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只有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可以。

张宝艳代表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拐卖儿童犯罪基本上都是起刑点5年,所以拐卖儿童罪犯的追诉时效也就是5年到20年。“由于儿童被拐之后尚且年幼,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被拐卖是权益被侵犯,更不知道如何去通过法律为自己寻求帮助。即使等他们成年之后寻找到自己的亲人,知道人贩子是谁,也已经无法追究拐卖犯罪的人贩子与买主的刑事责任。因此,在拐卖犯罪中,很多犯罪分子利用追诉时效制度,规避掉了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张宝艳认为,由于拐卖犯罪具有特殊性,拐卖犯罪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持续性的。被拐孩子生活在买主家里的这段时间,其实还是处于自身权益被侵害之中,对于被拐儿童家庭的侵害更是一直存在着。“只要被拐妇女儿童没回到亲人的身边,这种侵害就会一直存在,但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人贩子基本上得不到追究。”

基于这些考虑,张宝艳建议,把对拐卖犯罪分子的诉讼时效从侵害行为发生开始算修改为从危害后果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或者是直接取消对拐卖犯罪分子的诉讼时效,不让任何一个拐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