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8年2月28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 智能终端帮忙 农民家门口就业 快速高效的联动机制是市民所求 “让孩子多睡一会儿”还需多管齐下 因对女员工行为不当联合国儿基会“二把手”辞职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检发布新规:

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陈菲)为规范检察机关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强制医疗程序的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新规,坚决防止和纠正犯罪嫌疑人“假冒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和普通人“被精神病”而错误强制医疗。

为提高监督准确性,及时发现“假精神病”和“被精神病”,《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可以会见涉案精神病人,询问办案人员、鉴定人,听取涉案精神病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向涉案精神病人的主治医生、近亲属、邻居、其他知情人员或基层组织等了解情况,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了解情况,就有关专门性技术问题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鉴定,开展相关调查。

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院对精神病鉴定程序的监督工作。按照规定,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存在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精神病鉴定超出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精神病鉴定超出鉴定人业务范围,或者违反回避规定;鉴定程序违反法律、有关规定,鉴定的过程和方法违反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鉴定意见没有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等六种具体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规定明确了强制医疗审理活动监督的内容,规定检察院对法院强制医疗案件审理活动实行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对未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未组成合议庭或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合法的等十种违法情形。

实践中有一些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通过听取被害人方面意见,及时发现被强制医疗人“假冒精神病”逃避刑事法律制裁并进行纠正的。对此,规定指出,检察院审查同级法院强制医疗决定书或驳回强制医疗申请决定书,可以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意见并记录附卷。

延伸阅读

监督“精神病”鉴定是对权利的有效保护

■ 史洪举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犯罪嫌疑人“假冒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和普通人“被精神病”而错误强制医疗,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院对精神病鉴定程序的监督工作,明确了强制医疗审理活动监督的内容。

应该说,精神病一向属于敏感词汇,很多人也会对精神病人避之唯恐不及。但现实中,既有人主动“患”精神病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更有正常人因种种原因“被精神病”的。尤其对于后者,当一个正常人被“精神病”后,除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外,其他财产权利也可能被侵害。因而,有必要强化对强制医疗程序的监督,保护健康正常的人免遭“精神病之冤”。

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虽然说,强制医疗不像有期徒刑那样需要严格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且涉事人可以得到相应治疗,但也是对个人自由的极大限制。即被强制医疗者不能自主决定是否应被收治,且收治期间不能自主决定行踪,其言语表达也会被认定“无效”。

由此,如果一个正常人“被精神病”后,其人身自由和精神状态将受到极大的摧残,在被强制服用相关药物后,还极有可能被“治疗”出其他疾病。尤其是,不像有期徒刑那样,服刑完毕便可获得自由,强制医疗没有固定期限。也就是说,一旦正常人“被精神病”后,其再想尽早摆脱强制医疗很有难度,其以正常人身份从事民事活动也将成为奢侈,相关财产和民事活动将由成年亲属代理或代为保管。这就为别有用心者侵犯其财产权益留下了可乘之机。

从上述几方面来看,强制医疗引发的后果复杂且难以预料。因而,虽然现实中强制医疗程序被启动的并不多,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成为监管空白地带。毕竟,哪怕是极少的错误强制医疗,对公民权利的伤害都是百分之百的,且是难以挽回的。

简而言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从保护公民权利出发,强化对强制医疗程序的监督。严格将拟强制医疗群体限制在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范围内,不随意扩大强制医疗对象,并注重对鉴定、庭审等可能出现错误或纰漏的程序进行全程监督。既确保每一个精神病人受到约束和救治,不至于成为潜伏在人们身边的“定时炸弹”,又保护正常人免遭“被精神病”之冤,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