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互联网是宇宙最高战略点的竞争,尽管要遵循国际申报-国际协调-国际登记的程序和原则,但是,率先行动,就有迎接和拥有未来的先机。
■ 张田勘
美国私企太空探索技术公司22日发射一枚“猎鹰9”火箭,除将一颗西班牙卫星送入轨道外,还将该公司卫星互联网项目首批原型卫星送入太空,这意味着马斯克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卫星互联网计划(Starlink)进入实战阶段。
卫星互联网不是站在巨人的肩上,而是站在了宇宙的制高点,是超“高大上”的项目,其优势和益处是,让所有地球人都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享用宽带服务。
卫星互联网的初步设想是,利用猎鹰9号可回收火箭将1.2万颗卫星送到地球轨道,组成卫星通信群,为全球网民提供高速宽带服务。
卫星互联网一旦实施,不仅全球尚未上网的42亿人(占全球总人口的57%)能上网,同时也能改善已经上网者的用户体验,上网费用、上网速度都会大幅改善,24小时无论在地球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上网,而且网速极快,可以达到1Gbps,是目前平均网速的180倍。
实施卫星互联网的太空探索技术公司预计到2025年用户将超过4000万,当年收入可达300亿美元。为此,卫星互联网计划前期投入要超过100亿美元。
然而,如果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在未来几年间把1.2万颗卫星送到地球上空,而且都是近地轨道(离地球2000千米以下的近圆形轨道),这个轨道上的卫星就太多太拥挤了。
从人类1957年10月4日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开始,现在地球轨道上总共约有6600颗人造卫星,其中大部分已失效,成为漂浮在太空的垃圾,只有1000多颗在有效运行,其中约500颗为近地轨道卫星,50颗为中轨道卫星(离地球20000千米),其余为地球同步静止轨道卫星(离地球约36000千米)。
对太空的探索和利用已经有一系列国际公约,其中一个原则是,谁先占有,谁先开发,谁先受益。所以,许多国家早就捷足先登。其中,对于地球同步静止轨道的争夺是最激烈的。地球上空35786千米的地球静止轨道聚集了人类几乎所有的通信卫星,因为它能满足与地球自转相同的24小时轨道周期,实现同步/相对静止。因此,这条轨道是最宝贵的轨道。
其次,争夺最激烈的就是近地轨道。然而,对于太空的争夺不止是在发射卫星占有轨道以及因此可以获益的卫星互联网和军事资源方面,更在于可以获取其他资源,尤其是地球上没有的资源。
2015年11月2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由美国国会审核通过的《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美国任何参与小行星或太空资源商业复苏计划的公民都有权获得小行星或太空上的任何资源,包括拥有、运输、使用或销售小行星或太空上任何资源。在太空的其他星球上,无价之宝有很多,如铂、钴、铑、铱、锇等。
尽管有人认为,《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如《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任何国家不能将太空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所有国家必须将外层空间用于和平用途;《月球协定》规定,太空资源不能被私人所有,但也有人认为这种“宣称领地”的做法并不违反谁先占有,谁先开发,谁先受益的原则。
至于在近地轨道发射如此多的人造卫星,显然还是有法规在进行制约,其中卫星频率和轨道分配需要遵守一系列国际法规,包括《外层空间宣言》《国际电信联盟公约》及《无线电规则》等。尽管国际法规规定,各国拥有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活动的权利,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必须平等、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应采用有效的干扰控制机制以充分利用频率和轨道资源等,但还是承认“先申报就可优先使用”的抢占方式。
卫星互联网显然是宇宙最高战略点的竞争,尽管要遵循国际申报-国际协调-国际登记的程序和原则,但是,率先行动,就有迎接和拥有未来的先机。
这一步,美国和马斯克的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已经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