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特约评论员 高富强
与其他老年人相比,子女不在身边,没有收入来源,农村留守老人的困境更具有特殊性。日前,包括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内的九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试图合力啃掉乡村民生问题中这块难啃的“骨头”。
说起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经济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网络虽然已经基本建成,但毋庸讳言,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仅靠百余元的财政养老金,尚不能支撑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因此,《意见》强调要“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抚养留守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强调子女的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并不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就此松口气。《意见》在“加强政府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支持保障”中专门强调了政府的职责,例如要求民政部门要“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考虑”,要求财政部门要“完善政府服务购买制度”,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等。
近年来,一些留守老人的极端案例亦时有见诸媒体。基于此,《意见》除要求子女“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外,还提出政府要通过购买专业的社工服务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以及精神慰藉等服务。
同时,《意见》不但“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避免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还提出村民委员会要发挥作用,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此外,鼓励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鼓励各有关部门和组织下沉基层的公共服务项目面向留守老年人开展服务等,均写进了《意见》,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农村留守老人安享晚年的梦想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但由于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青年在背井离乡到城市谋求生活的同时,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尤其是那些高龄的失能老人,就成了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痛点”。不夸张地说,农村留守老人这个“痛点”能否解决好,一定程度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能否顺利建成。
事实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了要求,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此次九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是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落地”,是中央层面着力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制度的行动指南。
从建立制度到具体落实虽然有一定的路程要走,但既然步伐已经迈开,相信终点终究能够到达。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的实际困境复杂而又琐碎,当然不是一个红头文件就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如此决心如此力度的联合发布文件,农村留守老人的现实困境有望突破,农村留守老人的晚景有望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