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高丽 发自天津 据天津市妇联2017年开展的女性民生调查显示,该市3岁以上儿童照顾体系较为完善,但是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存在问题较多:托育服务供给萎缩、服务提供机构严重不足等矛盾突出,而托育机构的安全保障成家长主要顾虑。
此项调查的一个数据也令人关注:78.7%的被调查者对托育公共服务有较强烈的需求。被调查家庭目前主要选择家人照料为主,女性也因此面临较为严重的家庭与工作冲突。而安全与卫生成家长关注的要素,公办托育机构成为家庭首选,也证明婴幼儿托育不能完全交由市场完成,应积极构建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出席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市妇联主席戴蕴指出,托育公共服务是否健全与儿童优先原则及妇女的全面发展直接相关,更是关系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的实事。“由于婴幼儿托育服务存在着‘教’和‘养’两方面的要求,一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导致管理机制不畅,这也是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缺乏的根本原因。”
戴蕴在今年的天津两会上建议,由卫计委、教委联合主管,根据婴幼儿托育服务特点,合理划定职责范围,构建联合管理服务机制,为托育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社会环境。
戴蕴还建议,重点发展社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将婴幼儿托育设施建设纳入社区规划。加大对公办托育机构的支持,鼓励幼儿园及早教机构向托育领域延伸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等,鼓励兴办民营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设日间保育照料中心。探索育儿产业标准化建设,提供全托护理照料、上门服务、短时托管护理照料、突发情况救护等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护理照料服务方式。
此外,加大对婴幼儿托育工作的顶层设计与监督管理。按照教养融合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指导意见,提升婴幼儿托育统筹层次,有效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全面展开。明确托育服务机构准入条件,为托育机构软硬件建设提供指导。制定托育服务管理标准,使托育服务内容逐渐规范化。由主管部门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细化监管指标,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动态化评估和处罚惩戒等制度和机制,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业的安全有序发展。加强婴幼儿托育意外保险机制建设,建立专项的托育意外保险,减轻托育机构经办风险,确保托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