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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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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无死角”

涉38个部门82个职位 被约谈部门均及时纠错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高丽

□ 左志敬

“女性就业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里面折射了性别不平等、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诸多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国家放开“全面两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女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自2017年起,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工作有新的调整,权限从人社部门下放到各用人单位,由各区、各系统负责,导致有事业单位出现招录工作人员“重男轻女”行为。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天津市妇联积极推动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机制的建立完善,善用监督约谈,敢于向有关政府部门亮剑发声,为妇女就业营造友好的社会环境。

从去年5月份以来,天津已经连续纠正了8起涉嫌就业性别歧视行为,涉及部分下辖区的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等38个部门82个职位,被监督约谈的部门均及时纠正了错误。

在法律的规范下,维护就业公平

“只限男性”不时出现在各种招聘公告中,寥寥数字拦截的是诸多女性的就业机会与职业梦想。

去年下半年,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河北分局、滨海新区功能区招聘交通辅警及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等几起公告中,设置了只限男性或适合男性工作的资格条件,且未对该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妇女禁忌从事岗位或不宜妇女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予以详细说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天津市妇联发现后,立即会同市妇儿工委第一时间向市人社局和市交管局、西青区人社局等部门发出调查处理意见函,要求相关部门即刻展开调查,责令相关单位提供所招聘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法律依据,同时暂时撤回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对涉嫌违法的内容予以纠正。相关部门接到调查处理函后,立即与市妇联权益部取得联系,沟通情况,纠正错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新的招聘公告,部分职位在补充公告发布当日即有女性求职者报名。

在这一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亮剑发声。西青区妇联主席张洪政在发现情况后,立即与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进行紧急沟通,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又配合人社部门召集区政府办等所涉13个单位的负责同志,讲明公告涉嫌违法的严重恶劣性质以及妇联组织的立场态度,对47个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岗位简介逐一进行了修正完善,并重新向社会发布。借此机会,西青区妇联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一次生动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治教育实例宣讲。

强化源头保障,为妇联组织监督约谈赋权

底气来源于法治。借助地方性法规立法契机,天津市妇联将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内容写入《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聘用人员时,应当向妇女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待遇,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提高对妇女的招用聘用标准或者设置排斥妇女平等就业的条件,不得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限制招用聘用妇女。”

条例同时明确:“市和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事件,可以向有关部门发出调查处理意见书。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市和区妇女联合会接到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投诉,根据情况可以转送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在六十日内将查处结果予以反馈。”

这为妇联组织行使监督约谈权利,纠正现实生活中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源头维权上,除了制定法律维护公平,相关配套制度在进一步细化。去年4月1日,天津市妇联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依托人社部门的执法优势和妇联组织深入基层的群众基础,建立了相互配合、定期会商、快速维权的协作机制,在监管监督、调解仲裁、信息交流、调研评估等方面协调联动。

建立的劳动监察“绿色维权通道”写明,对于妇联组织提供的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等侵害女性合法权益的线索,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紧随其后的是,一份《关于加强全市就业求职市场性别歧视行为监督的通知》及时下发,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就业求职市场性别歧视行为的监察,严把预先审查关。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提前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招聘条件进行自查自改,从源头上避免出现就业性别歧视。

织就一张公平就业保护网

以提升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责任意识和性别意识为重点,天津市妇联编写了平等就业法律法规“明白纸”,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供素材,帮助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及用人单位全面掌握和正确执行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相关规定,做好源头预防。

另一更有力举措是,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纳入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这就意味着,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成为全市各个领域近9万名领导干部的“必考题”,极大地促进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性别意识主流化。

此外,以满足妇女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12333、12338等公共服务热线以及人社部门和妇联组织的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市综治办、司法局、禁毒办、总工会等单位举办全市范围内的妇女权益保障知识竞赛,帮助妇女了解掌握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形式、取证技巧、投诉渠道和救济途径,提高了妇女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天津市妇联获悉,目前该市建立了妇联系统就业性别歧视观察制度。由各级各区妇联干部和志愿者组成观察员队伍,观察员的职责是密切关注招聘动态,发现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线索或当事人举报求助的,及时填写观察单并提交给本区联络员,由联络员进行初步核实后,通过本区妇联与区人社局建立的劳动保障监察绿色通道,将问题线索反馈给有关部门,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或者联合区妇儿工委通过向涉事单位发出调查处理意见函的方式,及时进行约谈,表明立场态度。

为了让观察员首先认清就业性别歧视,天津市妇联在下发“通知”时,梳理了显性与隐性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形式,尤其是“隐性歧视”,通知指出“拒收或者不看女性求职者简历的;同等条件下,限制女性求职者笔试、面试或者复试机会的;直接询问女性求职者婚姻状况、子女状况,或者近期是否有结婚、生育打算的;通过打听配偶工作、孩子入园、孩子们相处情况等,判断女性求职者是否已婚、已育或者子女数量的等等”均涉嫌就业性别歧视。

打铁还需自身硬,天津市妇联也呼吁全市女性,发扬“四自”精神,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培养勤奋、敬业、积极、团结、自信、忠诚的职业态度,处理好家庭与职场的关系,通过自身过硬的职业素养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去体现女性的价值和尊严,改变传统社会文化中对职场女性“软弱”“需要被照顾”等刻板印象,同时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各项权益,坚决向就业性别歧视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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