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中国女网记者吴军华 发自厦门 福建省各地市两会近日陆续闭幕,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厦门市和泉州市两会上获悉,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和泉州市妇联主席庄灿霞都提交了涉及妇女权益的建议,引起社会关注。
吴亚汝在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消除女性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的建议》。
吴亚汝建议,厦门市地方立法可对用人单位实施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实行类型化列举,界定就业性别歧视,如用人单位以与工作无关的理由区别对待劳动者,使女性遭受不利待遇,则构成歧视。
吴亚汝还建议将女性平等就业状况明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保障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情况作为劳动保障基准认证的普遍强制性标准认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及时纠正不符合基准认证规定的性别歧视行为。女性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采取调查、检查措施。
庄灿霞在泉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审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引发的离婚案件的建议》,建议通过指导性案例的集中发布,明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有效保护无辜婚姻当事人的权利。
庄灿霞还建议指导各级法院落实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允许已经按原有法律判决的“被负债”一方重新起诉,维护自己的生存生活权。在相关案件执行工作方面,要树立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工资、住房等财产权益,甚至可能损害其基本生存权益的,应当保留夫妻双方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执行夫妻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