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邓小波
绝味公司“双11”发布涉嫌侮辱和消费女性的广告,近期被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12月22日,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双11”前夕,总部位于长沙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天猫旗舰店“绝味鸭脖”首页贴出一张涉嫌侮辱女性的低俗海报,引发众多媒体报道和声讨。本报就此连续刊发了《绝味公司必须为多次侮辱女性真诚道歉》《吁请工商部门尽快查处“绝味鸭脖”恶俗广告》两篇评论,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高度关注。随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部门对这一广告违法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12月22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书显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认定子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此外,受绝味公司委托,全权设计、制作、发布“双11”促销广告文案的长沙汇邦广告公司也被工商部门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2日下午,绝味公司通过其官网向消费者发布了一份致歉信。其在致歉信中表示:“对于我公司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双11’销售广告文案内容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汲取本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也愿意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指导。同时感谢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关注!”
绝味公司称,事件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在积极配合广告监管机构调查的同时内部也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公司积极配合长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诚恳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并追责此次“双11”广告文案事件直接营运、监管责任人。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全员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与反思,重新制定了公司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办法,严格明确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及流程,责任到人并明确追责制度。
22日晚间,绝味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收到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绝味公司表示,其子公司已根据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按期缴纳罚款。公司及子公司将谨记此次事件的教训,积极做好相关广告宣传的管理工作,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针对长沙市工商部门对绝味公司恶俗广告作出的处罚决定,网友评论:“干得漂亮,低俗营销就该严厉打击。”“恶俗!想博得眼球,适得其反。”“企业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播者,应注意正能量的传播才符合大众口味,该罚!”……
专业人士指出,长沙市工商局对绝味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具有其合理性,合乎我国当前工商行政部门对类似案件处罚的标准。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桂梅律师向记者表示,长沙市工商局的处罚合乎我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此举表现了工商部门对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内容的高度重视,为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明智之举。
李桂梅说,对于企业而言,通过与众不同的营销战略和创新的营销手段的确能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提升企业业绩,但营销策略及手段理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践行。60万元的处罚损失的远不止罚款的金额,作为上市公司,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因此次轩然大波的广告事件影响其良好的品牌形象,可能会引发声誉受损、承受流失客户和收入下滑等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在以后的决策中应事先进行法律、道德层面的评估,要契合时代法治发展的要求,不要为了短期的利益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
资料显示,2005年成立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休闲卤制食品行业的企业,为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企业,于2017年3月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其主要销售渠道采取加盟模式,全国门店近9000家,加盟商3000余名,遍布全国一二三线城市。
杜绝“绝味事件”复发需柔性教育与刚性执法并重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莫兰
引发公众强烈愤慨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多次侮辱、消费女性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湖南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60万元;广告发布方长沙汇邦广告公司亦被罚款60万元。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消费者发布了致歉信。
法律得以执行,当事方被处罚,消费者得到了道歉,对公众也有了交代,事情至此似乎应该告一段落,然而,回溯近年来多起广告侮辱女性或触犯性别平等底线事件,思考又远未结束。为何社会在发展进步,民众对性别平等的认识在提高,但某些商家的思想却仍停留在蒙昧阶段,仍习惯于把低俗、不尊重、亵渎、侮辱当成创意?
“绝味事件”看似偶发,但深究起来,其背后确有一定的生存土壤。缺乏性别平等观念和对女性最起码的尊重是根本原因,某些广告界人士长期以来对男性视角的抱残守缺,有悖主流的陈腐价值观,不端正的创作态度,为吸引眼球不择手段的营销理念,过低的违法成本,都是背后的助燃因素。如果不将其彻底铲除,恐怕还会有第二起乃至第N起“绝味事件”发生。
要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营造尊重妇女和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是第一要务。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倡导、教育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强正面引导。与此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管机制,监督媒体和广告经营者严格自律,禁止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的歧视现象;对于违法行为,应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唯有柔性的教育与刚性的执法并重,互为补充,才能改变其头脑,约束其行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指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与平等的永恒主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其所作所为都不能违背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否则只能被时代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