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1月28日~29日,“2017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妇联组织的200余位代表与会,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创新与发展”“妇女与婚姻家庭”“生育政策调整与妇女发展”“妇女脱贫与就业”“新形势下妇联改革和妇女工作”“妇女参与社会治理和决策”“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等议题展开交流,展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丰硕成果。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刘天红
11月28日~29日,“2017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妇联组织的200余位代表与会。会议邀请专家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丰富与发展、婚姻家庭领域内的性别公正、各阶层女性全面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等议题做大会主旨发言,并设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创新与发展”“妇女与婚姻家庭”“生育政策调整与妇女发展”“妇女脱贫与就业”“新形势下妇联改革和妇女工作”“妇女参与社会治理和决策”“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七个专题研讨,为与会者搭建了交流与讨论的平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是对中国妇女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并在中国妇女运动发展实践中不断丰富。与会专家通过回溯、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成果,对特定历史语境下妇女解放运动特色进行探讨,丰富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认识。
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叶文振教授对习近平“三注重”家庭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进行了阐释。他认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习近平“三注重”家庭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论建树和现实意义。习近平“三注重”家庭思想有力地反驳了“家庭消亡”论调;丰富了家庭的理论内涵;强调了注重家教与家风在家庭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展示了家庭建设中坚持社会性别平等的意义。在习近平“三注重”家庭思想的指导和推动下,通过家庭友好型社会文化与制度建设,通过女性参与社会发展和发挥家庭独特作用的良性互动,中国可以加快男女平等实现的步伐,并为国际社会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经验。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马焱研究员梳理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她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对妇女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对妇女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对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对妇女发展的目标、条件、道路与路径做出了阐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突出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领导力量,指明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发展道路,强化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国家保障,凸显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主体力量,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实现路径,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人类情怀。
中国人民大学党史党建研究院宋少鹏教授从延安模式关于中国妇女解放的历史经验出发,阐释如何用中国概念叙述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的理论与实践。她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与延安模式的创造相契合。她进而指出讲述中国故事最重要的是讲述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并不是将西方理论本土化,而是要有本土视角。立足中国的历史语境、历史实践,倾听历史,倾听资料,尊重中国的历史创造,在本土经验中提炼概念,并将之用以讲述中国实践,讲好中国故事。
中国人民大学党史党建研究院耿化敏副教授对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妇女解放理论与实践的政党中心视角进行了深入阐述。他认为,党的十九大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新起点,新时代为中国妇女运动的方位做出了新判断;新思想是中国妇女运动的理论新指南;新征程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指导中国妇女运动的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理论体系还需进一步提炼和发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研究,需盘活红色资源、搭建学科平台、立足中国本土、服务中央决策。
推动各领域女性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各阶层、各领域女性的全面积极参与,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也应全面惠及全体女性。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齐顾波教授对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妇女扶贫与脱贫实践进行了研究。她指出,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要求贫困家庭妇女也同步脱贫。目前,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已纳入扶贫开发地区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开展系列巾帼扶贫行动,妇女脱贫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妇女脱贫依然面临多维贫困、动态贫困和结构贫困的挑战。为此,应将家庭脱贫与妇女脱贫相结合,提升贫困妇女的参与程度、加强对于动态、结构性贫困的治理,保障各个群体的妇女平衡获取资源、共享利益。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姜秀花研究员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新社会阶层女性作用进行了分享。她介绍,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新阶层女性拥护党和国家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生活方式积极健康,重视履行家庭责任,主张夫妻共建和谐家庭,但其利益表达渠道和公共参与平台有限,需要得到进一步拓展,其工作和家庭平衡存在困难,需要社会保障和支持。为此,应多部门协力为新社会阶层女性发展创造条件。
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贾云竹以九三学社为例,探讨了促进民主党派女性发展与参与的对策。她呈现了九三学社女社员的发展现状及九三学社社员及中央委员性别结构的变动趋势,并对男女社员任职情况、活动参与情况、职业发展的阻碍、对所在单位性别差异/歧视现象的感知、性别观念、家庭责任承担情况进行了比较,指出了九三学社女社员发展存在的玻璃天花板阻碍,且多数社员认可应采取积极措施,增强女社员在九三学社各级组织中的作用,多数社员期待组织提供帮助,助力女社员职业发展。
在婚姻家庭内实现性别公正的政策诉求
家庭不仅是建立亲密关系,实现情感沟通的私密领域,还关乎性别公正与男女平等的实现,这需要法律政策的整体规划。作为家庭的重要功能,全面两孩政策下,育儿功能的实现约束着妇女发展,应寻求更具包容性的政策,帮助女性分担育儿压力。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系统阐述了如何科学建构体现男女实质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他指出,婚姻家庭领域立法须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去家庭化和再家庭化不同价值取向、家庭制度与家庭视角、民事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婚姻安全与交易安全、婚姻与财产之间的关系。科学建构体现男女实质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应特别关注:家庭成员、近亲属范围的界定;在禁婚亲属关系中增加“禁止直系姻亲结婚”之规定;亲子关系的否认要有除斥期间规定;探讨一般共同所有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后劳动所得共同制、分别财产制、按份共有等几种婚姻财产制度,哪种财产制更有利于保护妇女利益等。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杨菊华教授提出,应将“隔代照料”纳入3岁以下托育服务体系。她认为,社会托幼服务不足加剧了对隔代照料的需求,但隔代照料又面临来自退休年龄延长、年轻老人需要照顾老老人及住房压力的挑战,呈现出“有实无名”“有养无教”“有心无力”的状态。应将隔代照料纳入托幼服务体系,全面肯定隔代照料的社会效用,承认其社会价值,以制度化去义务化、志愿化,保证隔代照料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