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韩亚聪 发自北京 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对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
根据通知安排,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