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莫兰
“携程亲子园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刚刚公布,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这两天再现疑似“虐童事件”。据媒体报道,多名幼儿描述曾遭遇老师扎针、喂食不明药片,目前北京市朝阳区教委与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恶性事件再度触动公众紧绷的神经,引发对儿童安全问题的强烈关注,一时间舆情汹涌。
近年来,教师体罚、虐待幼童事件的“盖子”频被揭开,据媒体梳理,仅今年以来,就有19起不同程度的虐童事件被曝光,事发地涉及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等多个省市。这一连串的事件激起了公众的极大愤怒,身为最该保护儿童不受侵害的看护者,竟然成了伺机利用最便利条件的施害者,让人防不胜防。
诚然,这些只是极端个案,相信绝大多数幼儿园和托幼机构都在合法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但是虐童事件的密集曝出,其背后的问题亟待挖掘和深思。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幼苗刚出土就遭到摧残,这种伤害残忍而且难以治愈,甚至可能伴随终身。孩子的安全不能托付给人性的善,那么究竟该如何防范人性的恶?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直接涉嫌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幼儿园老师将按此追究刑责,园长如果知情而没有及时制止,则涉嫌玩忽职守罪。然而,追踪多起虐童事件的结果可以发现,大部分事件处罚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其中,园长等主要负责人鲜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而部分幼儿园涉事教师只被处以辞退、行政拘留等处罚。今年3月,呼和浩特某幼儿园两名教师殴打幼儿,事后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一年。违法成本过低,缺乏震慑力,难以有效地制约施暴者。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出,应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其中“依法保护原则”在五大基本原则中列于首位,强调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中,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而保护既包括对儿童的全方位呵护,也包括对侵害儿童的恶劣行为的严惩,它们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互为依托,相辅相成。
从根本上杜绝虐童事件的发生,需要加大侵害儿童行为的违法成本,让践踏法律红线的施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一是参照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让一切虐童行为都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高惩罚力度,加大震慑作用。二是在完善和提高幼儿教师准入标准的同时,效仿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机制,设立虐童黑名单,限制曾有涉虐童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先有保护,才谈得上生存与发展。筑牢保护“防火墙”,是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