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袁鹏 发自陇南 11月16日,记者从甘肃省陇南市妇联获悉,在基层组织改革中,陇南市妇联着眼于突破制约基层妇女工作瓶颈,在争取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下,西和县在全市率先解决了乡镇妇联主席的副科级待遇,并落实了每个乡镇妇联1万元的工作经费。
为了突破制约基层妇女工作瓶颈,早在2016年年底,陇南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就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村(社区)妇代会工作经费及妇代会主任报酬问题的通知》。2017年,陇南市9县区全部将此项支出列入了财政预算,落实了所有行政村社妇联主席每人每年3600元的工作报酬。在落实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方面,陇南市划定了村社妇联工作经费落实标准,要求人口在800人以下的村社,年工作经费不低于2000元;人口在800人以上的村社,年工作经费不低于3000元。
在陇南市委的支持下及市妇联的推动下,2017年陇南市在全市推动乡镇妇联主席解决副科级待遇。在西和县率先解决乡镇妇联主席副科级待遇的同时,西和县、成县还落实了每个乡镇妇联1万元的工作经费,其他县区正在落实。
据了解,2017年以来,陇南市妇联的基层组织改革得到了全国妇联的直接指导。在具体的改革中,陇南市妇联着眼于“掌握情况精准”“选人保准精准”“提名人选精准”的“三精准”标准和严格登记、严格审查、严格程序的“三严格”原则,全面摸清辖区妇女致富带头人、妇女先进典型、“妇字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优秀女性,吸纳进入基层妇联组织。同时细化代表和执委人选条件,积极推选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群众基础过硬又热心妇女工作的优秀女性作为代表和执委人选。对村社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初提人选,实行村社党支部、乡镇妇联、乡镇党委三级联动审查,看条件是否符合、搭配是否合理、人选是否多元,确保选得准、用得好。
陇南市在妇联基层组织改革中注重机制建设,健全了乡镇、村妇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乡镇、村妇联工作激励机制,通过制订《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把上级妇联和乡镇和村“两委”考核及妇女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作为考核评价标准。同时,为了促进专、兼职妇联干部作用有效发挥,陇南市妇联还制定下发了《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作制度》《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在“网上妇女之家”建设方面,目前陇南市已经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妇联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微信矩阵群。
据悉,截至11月初,陇南全市9个县已全面完成村社妇联改革任务,8个县已全面完成乡镇妇联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