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周玉林 发自贵阳 9月8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贵州省妇联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9类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而9类人员中的妇女将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9类群体分别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述人群中的妇女,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从原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调整为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