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许真学 发自重庆 8月18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纪委“廉洁渝中”微信公众号上获悉,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讲话要求和中央纪委关于要加强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的部署要求,渝中区纪委制定出台了《渝中区纪委机关干部家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体现组织关心关怀,促进纪检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办法》规定,家访包括介绍受访干部在单位的现实表现情况,了解受访干部家属家庭情况、家风情况及业余兴趣爱好,听取受访干部及家属的意见建议,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内容。要根据家访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区别情况予以教育、引导、激励、关怀、帮扶。
《办法》要求,要常态化开展干部家访工作。区纪委书记每年对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开展家访不少于3人次;区纪委副书记每年对分管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和部室干部开展家访不少于2人次;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每年对协管部室干部开展家访不少于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