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富东燕 发自北京 截至8月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了整整4个月。8月8日,环保部通报,4个月来,28个督查组共检查39759家企业,发现2239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6.3%。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涉气“散乱污”问题企业7109家,超标排放的62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4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971个,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3122个。
据介绍,从28个督查组查出的问题看,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突出。发现的7109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31.8%,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内的有3841家。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德州市和淄博市最多,分别有830、784和553家。其次是,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问题较普遍。督查组检查共发现4320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的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9.3%。其中山东省淄博市、河北省邯郸市和济南市最多,分别有432、313和233家。第三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仍较严重。督查组检查共发现3122家企业存在VOCs治理问题,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3.9%,缺乏治理设施、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其中北京市、河南省新乡市和山东省菏泽市最多,分别有282、251和1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