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社会各界以及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对古村古镇的保护与发展。从2012年至今,住建部、文化部和财政部三部门已先后公布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共有4153个古村落名列其中。然而,除了比照《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古村古镇的保护一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可依循。包括中国传统村落在内的许多古村古镇,仍在遭受或面临着自然和人为的破坏。
对古村古镇的保护与发展,是否需要单独立法?如何立法?从7月6日起,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和中南大学法学院组织“古城古镇古村落立法保护”暑期田野考察团,由教授、博士、硕士和本科生组成13个调研组,分赴10多个省(区、直辖市),对我国的古城古镇古村落的保护现状进行为期数周的调查,并将通过对相关数据的采集与比照,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我国古城古镇古村落立法保护的研究提供详实可靠的重要参考依据。
自本期开始,《中国妇女报·新农村周刊》将择选刊登调研人员撰写的有关古村落和古镇开发保护现状的田野考察札记,以推动我国传统村落和古镇保护的进一步制度化、正规化。
□ 周俊光 杨洁 熊晓晨 吕佳文 梁青
石舍村属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辖7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共917人,其中老年人口245人。石舍村于2013年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保存较好的古民居为明清时期的徽派建筑,尤以清代居多。有的原住家庭在村周边建造了现代楼房,古民居多有空置。
近年,当地政府对石舍村进行旅游开发——将其与另两个村庄打造为慢生活旅游区,一些社会资本也参与进来,形成了政府—村民—第三方的利益多元格局。在此格局下,如何平衡多方利益、实现多方共赢,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村委会:开发保护征地难、改造难
我们进入石舍村时,全村几乎每户人家的外墙都搭着梯子,工人正在屋顶做维修。
村党支部副书记蒋成根介绍说,石舍村古村落群正在做提升改造,用统一的新青瓦替换原有的老瓦,以提升建筑质量,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这个工程是村委会向镇政府申报的年度项目,由镇政府全额拨款,不用村民负担任何费用。”
据他介绍,目前,富春江镇围绕石舍、芦茨、茆坪3个村,着力打造慢生活旅游区品牌名片,对石舍村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工作支持力度较大,但仍然存在征地难、改造难和维修资金申请难的问题。
蒋成根告诉我们,村委会目前的思路是在不涉及村民村落老建筑所有权的前提下获得村落建筑的使用权。村民以建筑入股,由村委会和镇慢生活管委会统一招商引资并进行管理,并根据每年经营情况进行分红。为了让原住民腾出古民居,村委会自2015年起便开始进行新村规划,目前已完成前期征地、地质勘测、建筑规划设计和路桥建设等工作,接下来就是建房。
“我们在征地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村民不理解、不配合,但目前已经基本落实完毕,只有一两户村民还在坚持。”蒋成根说,“以前,村民对自有住宅进行了一些随意性改造和附建,按上级政府的要求,需要恢复原状,但恢复改造也难以得到村民支持。”
社会力量:希望开发保护工作制度化
在石舍村,我们遇见了桐庐洒秀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总经理邢伟彬。他是作为外来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保护工作的代表。邢伟彬是“80后”,在农村出生、长大,大学读的是财务专业,毕业后从事电商,后来做生鲜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去年开始致力于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目前,他在石舍村以租赁改造民居的方式经营一家文化咖啡吧。
我们看到,邢伟彬的文化咖啡吧是将一栋老建筑租赁后,在不破坏原有外形的基础上对内部进行了现代城市书吧、咖啡吧方向的改造。今年上半年,他以文化咖啡吧为平台,组织了一系列文化活动,包括画展、艺术展等等。
邢伟彬并不否认自身活动的经济诉求,但也表示会给予村民一定的经济利益。事实上,他的进入给村民带来了一些收益。一些村民看到他所改造的民居和其所举办的活动后,也产生了按照相应风格改造民居的诉求,他为一些村民提供了相关的设计和规划服务。
“我认为,要用现代商业文明的有益因子重新灌注到古村落中去,让古村落真正焕发生机。”邢伟彬说,他就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尝试将现代都市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理念引入古村落,在此基础上不断吸引更多的人来到古村落,让古村落重新焕发生机。
邢伟彬认为可以通过社会力量来实现对古村落更好的保护。社会力量的引入意味着会在古村落保护的主体关系中形成政府——村民——第三方的三方互动格局。因此,作为第三方的社会力量,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需要处理好与村民和政府的关系。
邢伟彬表示,他可以与当地政府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和他就进一步的村落开发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不过,他也希望政府能够将古村落开发保护工作以相对制度化的方式落实,能够通过行政合同获得对合同相对方的约束效力,实现行为预期。“另外,可以在不动古村落建筑所有权的基础上相对自由地约定建筑使用权,这同样有利于实现合同双方的行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