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办公楼内的四分类垃圾桶,该楼层其他地方禁设垃圾桶。 (陈玺撼/摄)
■ 郁文艳
《新闻晨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居民自身的问题,相关垃圾清运方存在的问题也导致了垃圾分类效果最终打折扣。
收运环节也有问题
“说是已经开始垃圾分类了,可是没有湿垃圾桶,叫我们怎么扔垃圾?”虹口某小区试点垃圾分类多时,但严小姐发现,楼下大部分时间只有干垃圾桶,不见湿垃圾桶的踪迹。后来,她发现,原来,湿垃圾桶“隐藏”在小区一个侧门处,“居民们发现,只有相关方面来检查时,湿垃圾桶才会出现在楼下。”
为何湿垃圾桶“隐藏”在侧门,而不是每天都摆放在楼下?原来,这些摆放在楼下的垃圾桶先要由物业保洁人员搬到一起,再由环卫作业公司来收运,垃圾不分类时,保洁可能只需搬一个桶就够了,但垃圾分类以后,至少需要搬2个桶,也意味着要清洗更多的桶,而对保洁人员来说,这些又没有额外报酬,因此,能省事就省事了。
按照要求,在已经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垃圾也应该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但是,有居民反映,环卫在收运垃圾时混装,而不是干湿垃圾分开运输。
“我们分类了,结果环卫把垃圾一股脑倒进了一辆车,这对我们分类的积极性打击很大,如果是一起运,那我们还分类干什么?”家住浦东联洋社区的一名居民很认真地观察过小区垃圾收运车,“我一直都只看见一辆车来装垃圾。”
对此,相关人士坦言,虽然上海市垃圾分类已经铺开,但在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居住区,居民源头分类实效并不理想。此外,小区驳运环节“混装混运”问题突出,垃圾分类“最后100米”问题凸显。
记者了解到,环卫作业公司其实对垃圾清运人员也有监督,包括利用视频监控和车辆GPS定位来检查垃圾是否“混装混运”,是否在指定地点处置,若发现混装会有包括经济手段在内的处罚。
同时,上海市容管理部门也有巡查。此外,市容管理部门还将修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装备配置技术规范等,落实检查责任,强化“混装混运”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建立市对区、区对作业单位季度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与作业经费相挂钩。
但是如何将规定更好地实施,也确实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垃圾分类正进行立法调研
针对物业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与房地部门沟通过,准备将垃圾分类源头管理纳入物业合同。
今年,上海市绿化与市容管理局共收到包括“提高垃圾处理效能,缓解城市垃圾处理压力”等相关政协委员提案12件,分别聚焦上海市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中配套政策不完备、公众意识较薄弱、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资源化再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并提出建议。
上海市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人大正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绿化市容管理局将和相关部门一起,加快完善政策法规配套,构建相关政策支持体系,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垃圾分类各环节的监管和约束力。此外,为切实提高源头分类实效,相关部门还将探索激发基层活力的利益机制,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小区综合治理范畴,进一步落实居住区居委会、物业管理责任。
技术上也在试图改善。悠和家园居委会主任顾晓燕介绍,小区设想是可以通过行为识别、视频监控等技术来找到乱扔垃圾的人,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会上门一对一进行宣传、教育,毕竟小区里大部分人的素质是很高的,中国人也讲面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居委会书记、上海市人大代表黄蓓正落实此事,力争下半年实施。若落地,悠和家园将成为上海市首个利用高科技手段督促居民分类的小区。
变“要我分”为“我要分”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的团队在10年前就研究过国外垃圾分类取得成效的经验。他认为,垃圾分类要有成效,必须加强对居民、物业、环卫收运和末端处置等各环节的约束力,这个约束力包括法律方面的,也包括其他具体措施,比如征收居民垃圾费,“光靠激励机制肯定是不行的,从国外和我国台湾等地的经验来看,一定要有经济上的措施,比如征收居民垃圾费、对乱扔垃圾罚款。当然,具体实施时间要看居民接受程度等各种情况。”戴星翼说。
而记者也了解到,相关管理部门一直在研究居民垃圾收费,目前》还没有推出的时间节点。“当前居民垃圾分类缺乏驱动力,没有把它作为内在的动力,停留在‘要我分’,不是‘我要分’阶段。其实,不仅仅是上海,全国其他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也都没有明显成效,走不出困境。要有成效,一定要‘胡萝卜加大棒’。”一名业内管理人士表示。
至于为何上海开展垃圾分类多年但成效不大,戴星翼认为,“社会各界、方方面面都小看了垃圾分类这件事,以为宣传动员一下就能搞好了,但实际上,这是需要长期作战的事情。不仅仅绿化市容部门一家要推动,其他各个部门,整个社会都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