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7年6月2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全国“巾帼脱贫行动”专题培训班开班 湖北省妇联机关机构改革 两天到位 内蒙古实现“母亲健康快车”全覆盖 家用摄像头存泄露风险 中国超算再包揽全球TOP500冠亚军 “2016-2020儿童伤害预防项目”启动 “村庄在我们手中一天天改变”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5.0参与评分人数:2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质检总局警示

家用摄像头存泄露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王优玲)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近日组织开展的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显示,智能摄像头可能存在用户监控视频被泄露,或智能摄像头被恶意控制等信息安全危害。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32批次样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其中,28批次样品数据传输未加密;20批次样品初始密码为弱口令,或者用户注册和修改密码时未限制用户密码复杂度;18批次样品在身份鉴别方面,未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16批次样品对用户密码、敏感信息等数据,在本地存储时未采取加密保护措施。

此外,10批次样品操作系统的更新有问题,未提供固件更新修复功能或者固件更新方式不安全;10批次样品后端信息系统存在越权漏洞,同一平台内可以查看任意用户摄像头的视频;8批次样品未对恶意代码和特殊字符进行有效过滤;5批次样品后端信息系统存储的监控视频可被任意下载,或者用户注册信息可被任意查看。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智能摄像头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增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在购买、使用智能摄像头产品和接受相关服务时,仔细查看相关说明和厂商声明,注意和防范用户信息可能泄露的风险,审慎考虑厂商收集、保存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要求。

此外,应及时主动修改智能摄像头默认密码,密码设置应有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并及时更新智能摄像头操作系统版本和相关的移动应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厂商反馈,等待厂商修复。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