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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界报道 应引导妇女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家事纠纷合议庭”试点改革有效化解家庭矛盾 “威视女杰”为世界安全贡献巾帼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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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琳在北京调研时强调

应引导妇女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消息 5月12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带领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调研组在北京进行了调研,与北京市三级法院、妇联、民政等相关人员深入交流,倾听专家、律师、当事人等各方意见,了解妇女儿童老年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情况等,听取民法典分则亲属编编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全国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会见了谭琳一行并进行了工作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北京市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积极探索。谭琳表示,北京各级法院重视调查研究,善于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对审判规则进行深入思考,提出的解决思路和建议很有启发;市婚姻登记部门在登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恰恰说明家事无小事,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市妇联配合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和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机制建设,为做好维权工作打下很好的基础,期待在个案维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谭琳指出,婚姻家庭需要用心经营,构建美满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需要不断学习。当家庭关系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时,要接受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和调适,每一位家庭成员都应当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解开心结、获得成长,不要等到矛盾积少成多无法挽回时,伤及感情、损害权益。

谭琳强调,各级妇联组织应引导妇女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地妇联应当关心有维权需求的妇女,协调社会各方面资源,为有实际困难的妇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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