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7年4月17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新闻天下 北京医改前4日已“让利”5964万元 北京二中院:养老机构高龄老人受伤情况多发 面对人才流动拐点如何“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国家卫计委:2020年形成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北京市教委:房产不符合居住条件将不作为入学资格 第三届“东亚版交会”举办 大连促残疾人就业创业 新浪微博受处罚 安徽大学生科技节开幕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教委:房产不符合居住条件将不作为入学资格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赵琬微 梁天韵) 北京市教委16日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加强对学生实际居住情况的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情况,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意见表示,今年小学入学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将联合街道、公安等部门开展审核,加强对于“实际居住”的要求,买了房子而不住的情况将不保障入学资格。

意见还对“小升初”特长生比例进行了调整,从去年的5%以内降至今年的4%以内。此外,已经实施了近十年的小升初“推优”入学将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