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富东燕
房价,每年都是全国两会热议的话题之一。在2016年的一轮大涨过后,虽然近期楼市成交热度有所降温,但房价却依然炙手可热,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在此情况下,如何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如何确保今年楼市“稳”字当头,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饱受争议的房产税能把房价降下来吗?这些问题成为人们今年关注的焦点。
亟待求稳的房价
从2015年年底怀孕开始,家住北京的李羽就开始为换房做准备,她和先生一到周末就去看房子,但房子却越来越贵,至今孩子已经半岁了,李羽还没有看到合适的房子。“主要是太贵了,从现在50平方米的一居换到大些的两居或三居,要加的钱太多了,这一年时间,发现越来越换不起了。”
一、二线城市房价的突飞猛进让像李羽一样想换房或买房的人们长期处于焦虑状态。2016年,原本已令众多购房者望尘莫及的房价,再次坐上了过山车,全国多个热点城市的房价飙升。
面对此态势,自去年10月后,各地政府频频出拳,内地28个城市密集出台了近80次涉及房地产调控的新政,限购、限贷、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面积,终于稳住了脱缰的房价。
在去年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战略性地重新定位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明确让其回归居住属性。
今年两会前的2月23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多次提及“稳房价”,并表态“尽管2017年房地产市场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但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从数字上看,房价确实正在趋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环比继续持平;二线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微涨0.1%,比上个月回落了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与上月相同。从同比看,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连续四个月持续回落,2月比上月回落了2.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同比两个月回落,2月比上个月回落0.4个百分点。
从已召开地方两会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府工作报告为房地产的定位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
城市住宅用地加大供给
如何把稳定房价落到实处挑战着中央和各地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土地供应。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多年研究土地的供给问题,对于抑制房价,他认为,前些年房子越调越高,这说明供给方面出现了问题,“去年的主要政策是去库存,导致一、二线城市房价反而升高,这说明一、二线城市的需求量很大,没有多少库存。”
蔡继明提出几条建议,首先从土地的供应上,政府应该加大对城市住宅用地的供给,比如可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让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减少中间的过程和交易。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后,土地供应充足,地价自然会降下来。在房价中,地价占比50%左右,地价下来了,房价就会有降低的空间。同时,应扩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其次,要调整住房市场结构,比如增加第一套房的比例。蔡继明解释说,第一套房一般是为了自住,要求不会很高,而且目的是自住,也不会很快去卖。这样的要求应该尽量满足,让大家居者有其屋。在具体做法上,可以把新增加的住房中,10%用来建保障房,50%用来建自住房,在建的时候明确用途,建成面积小些,容积率高些的房子,并且要求5年内不许买卖,从而保证自住房的需求,剩下的40%再去建商品房。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现在楼市供应充分的地方,都是土地供应不困难的地方,北上广深这样房地产需求量大的热点城市,土地供应却是紧张困难的。”如何破解这一矛盾?楼建波认为,应规划先行,调整建设用地门类结构,其中的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应该提高,但对住宅用地的供应方面,也要充分向自住及保障房的建设用地倾斜。
房地产税是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
记者发现,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2月28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以及本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都提到了要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而在长效机制的完善建立上,楼建波分析,要通盘考虑,主要的方向是土地供应结构、房地产金融、税收三方面的完善。
对于其中房地产税何时征收的问题,也是此次全国两会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
对此,在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给出了回应。“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傅莹说,首先,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表示,今年两会,他最关注的话题就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税不应该再等了,应该尽快进入一读程序,即便可能不会一次通过,但是大家可以提出具体的优化建议,这样才能真正推进。”
而对于人们普遍认为的房地产税能起到“定海神针”作用的说法,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有着不同的意见,他说:“房地产税不是万能的。”他认为,房地产税一定是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是基础性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贾康说,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历史性的考验,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征收模式,要充分考虑国情,制定中国社会可接受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