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2月9日电(记者黄安琪) 2月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新生儿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参与窃取、出售、收买的韩某、张某、范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罚金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据悉,韩某原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张某原是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据韩某交代,2014年年初,张某向韩某询问是否能获取新生儿数据。2014年年初至2016年7月,韩某进入他人账户窃取上海市疾控中心新生婴儿信息,并发送给张某。张某获取信息后,就转卖给专做婴幼儿保健品生意的范某。直至案发,韩某、张某、范某非法获取新生婴儿信息共计20余万条。
此后,这些信息被多次倒卖,范某将这些新生婴儿信息又出售给同行李某。李某继而将信息提供给了黄某、王某,并从中获利。王某将新生婴儿信息存储在公司电脑内,后被吴某窃取7万余条。此后,吴某还向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龚某购买新生婴儿信息8000余条。
2016年7月12日,韩某、张某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2016年12月21日,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张某、范某等8人违反国家规定,分别窃取、出售、收买等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