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万相兰
近年来,重庆市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出台全国首部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一、突出立德树人,强化价值引领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化、具象化表达,推出《立德童谣》等系列少儿丛书,让孩子易于理解、乐于接受。设立各类梦想课堂4000多个,创建梦想社区180多个,引导孩子们树立人生理想、价值追求。常态化开展美德少年、慈孝少年、道德模范等系列评选,让孩子从身边的凡人小事上感受到不平凡的精神境界,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激励和教育。
二、坚持家长主体,加强家风建设
在98%中小学、幼儿园建成家长学校,在所有城镇社区、村社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点。组织家庭教育工作专职队伍、专家队伍,举办父母学堂、家庭教育电视大讲堂,提高家长育人素质修养。
三、立足儿童为本,扶助特殊群体
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十余万名红樱桃义工、数百家单位开展“红樱桃行动”,为山区留守女童编织衣帽、捐款捐衣,让孩子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开展“四点半课堂”“七彩课堂”“爱心爷爷课堂”,让孩子们课堂之外有人辅导。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374所,组织国内百名书画名家结对百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因地制宜开展课外活动。建成红樱桃心理咨询中心400所,强化人文关怀,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
四、注重统筹协调,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团队、招募志愿者开展家庭教育义务指导,发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服务,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将家庭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体工作,纳入区县文明城市、文明家庭创建考评体系。依托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不断扩大家庭教育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