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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司法应开展临界预防与保护救助未成年人工作 引入专家证人,判决更专业权威 育有子女等情形 职工可一次休24天以上带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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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女子不堪丈夫家暴杀夫,法院判三缓五

引入专家证人,判决更专业权威

审判长在看守所宣读判决书。

楚雄州妇联领导鼓励果丽颖树立信心,开始新的生活。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周玉林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告人果丽颖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果丽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这是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楚雄州第二例涉家暴刑事案件,该案在庭审中再次引入了“专家证人”出庭制度。

11月18日,审理此案的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黄怒雄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最后的审理结果能够被社会所接受,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庭上具有家暴专门知识的专家证人,就家庭暴力对犯罪的影响以及对家暴危害性的阐述,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家暴案与其他案件判决上的差别。”

案情回顾:

杀夫源于长期遭受家暴

2015年10月19日13时许,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猫街镇派出所,“你辖区白子村委会大村村民小组果丽颖报警称,她将丈夫刘君海打死在家里,请出警处理。”

民警赶到时,果丽颖正在院子里等着,而躺在院子里的刘君海已经死亡。果丽颖告诉民警,刘君海是她用木棒打死的。第二天,果丽颖被武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4日被逮捕。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在平日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刘君海经常暴力殴打、威胁果丽颖以及果丽颖的父母,并曾经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还曾因打伤果丽颖、用刀刺伤岳父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果丽颖多次通过请亲戚朋友帮忙劝解,向妇联、司法所等部门反映情况,报警、向法院起诉离婚等方式,均无法制止刘君海的暴力行为。

案发当日,刘君海醉酒情况下向果丽颖及其父母索要5万元无果后,将三人先后推倒在地并持刀进行威胁。忍无可忍的果丽英捡起一根木棒向丈夫头上打去,击打多次后,刘君海当场死亡。“和他生活对我们全家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噩梦。”这个噩梦结束的时候,果丽颖也觉得自己解脱了。

判三缓五:

专家证人是关键因素之一

2016年3月8日,楚雄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专家证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敏经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共同申请,出庭参加了庭审。庭审中她讲述了家暴的各种表现形式以及施暴者的目的、受暴妇女会为了保护亲人而决定杀死施暴者等等。

楚雄中院认为,专家证人陈敏,具有多年学术研究成果及接访上百次家庭暴力受暴妇女的经验,她在法庭上对家庭暴力方面的专业知识做出了客观、充分的阐释,对认定本案的起因、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作案过程及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可予以参考。

楚雄中院审理后认为,果丽颖在刘君海实施家庭暴力时由于身体差异和心理上的恐惧缺乏反抗能力,最终在案发当日,因为刘君海醉酒后又对其辱骂、殴打,并在打骂中威胁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在激愤、恐惧的状态下为了摆脱家庭暴力、消除其所受到的威胁,用木棒将刘君海打死,其行为具有防卫因素。刘君海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可对果丽颖酌情从宽处罚。

楚雄中院还认为,果丽颖作案后自首,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悔罪。被害人刘君海的亲属在案发后自愿放弃附带民事赔偿,主动出具了谅解书,要求对果丽颖从轻减轻处罚。此外,100多位村民主动请愿,希望对果丽颖从轻减轻处罚,足以证实对果丽颖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辩护人提出果丽颖长期遭受被害人严重的家庭暴力,属于受暴妇女的反抗行为,其行为有防卫性质,且危害对象具有特定性,所造成社会危害有别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应当宽容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后,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果丽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悉,楚雄中院今年3月在审理武定妇女张某家暴杀人案时,首次引入了专家证人。张某因丈夫长期家暴和性暴力,杀死丈夫后连刺40多刀还割掉其生殖器,此案最终判决张某8年有期徒刑。

各司其职:

协调联动落实反家暴法

案件发生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三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及时启动了援助程序,省妇联公职律师吴涛主动担任果丽颖的辩护律师,并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同时积极协调联系陈敏作为专家证人参加庭审。

楚雄州妇联、武定县妇联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协调、调查走访及关爱工作。多次深入所在村寨走访、调查,了解果丽颖长期遭受家暴的境遇,协助做好被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为果丽颖的孩子提供心理介入治疗和物质上的必要帮助。

庭审当日,楚雄州妇联还组织了全州十县市妇联主席到庭观摩。宣判后,要求武定县妇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帮助果丽颖在缓刑期间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当地司法部门的监督、改造,并将继续为果丽颖的孩子提供心理介入治疗方面的支持。

“通过两个案件的审理,楚雄州公、检、法部门的性别平等理念、反家暴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办理果丽颖因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杀夫的案件时,不仅收集有罪的证据,同时也收集罪轻的证据,认定了被告人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楚雄州妇联负责人告诉记者,楚雄中院在案件的审理中大胆尝试专家证人制度,使得法庭可以借助专家证人的知识,查明与家暴有关的案件事实,还原家庭暴力本来面目,做出了公正、具有人文关怀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体现了个别化正义,使正义分配更加公允,判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这也是楚雄州妇联在反家暴法出台后依法履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向专业化迈进的重要一步。”

11月18日,云南省妇联副主席李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妇联将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处理家庭暴力的指导意见,推动反家暴法的贯彻落实,让妇女儿童的天空不再有阴霾。

(文中果丽颖、刘君海为化名)

对话

引入专家证人应该形成制度

11月18日下午,楚雄中院刑二庭庭长、该案审判长黄怒雄接受了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的专访。

记者:这起家暴案,为什么要引入专家证人?

黄怒雄:案件从检察院起诉过来以后,我们经过阅卷,发现案件材料里有很多家庭暴力方面的证据;一是村民能够证明被害人经常对被告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是被害人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曾用刀伤过被告人的父亲;三是在案发时,被害人不但将被告人父母推倒在地,还用刀进行威胁。

按照传统的理论,我们一般会认定被害人有过错。而专家证人到庭阐述被告人的犯罪原因,使法官有了新的视角,重新理解家暴案。

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审理专门知识案件时,法院可以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庭提供专业方面的意见,而这次公诉人和辩护人双方都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我们根据这条法律规定,通知了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证人陈敏女士参加庭审。

记者:专家证人在庭审中起到哪些作用?

黄怒雄:专家证人参加庭审最重要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专家证人到庭解释什么是家庭暴力,家暴的各种类型、危害程度等,以及对家暴受害者都有哪些合法的救济手段;为什么救济手段用完后,家暴受害者会对施暴者产生犯罪动机。二是因为审判是公开透明的,通过专家证人在法庭的宣讲,可以对社会、媒体、公众起到反家暴的宣传作用,从而让公众知道应该用合法的方式反对家暴。

记者:今后在审理此类案件中是否会继续引入专家证人?

黄怒雄:只要涉及专门知识方面的审判,我们就可以引入专家证人参加庭审,特别是家暴方面的审判,已经有了两次成功经验。

引入专家证人参加庭审,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探索,并最终形成制度,包括什么情况下需要引入专家证人?什么样的人可以作为专家证人?这需要研究机构通过大量案例的分析,从中找到规律并制定相关标准,按照这个标准社会上的公益机构就可以进行培训,从而产生一批具有专家证人资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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