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数据显示,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罪名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些案件非法提供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客观上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泛滥成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北京高院通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具有作案手段明显非接触性、银行卡是必备作案工具、作案地点隐蔽具有流动性、团伙成员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犯罪主体组织化程度较高、犯罪低龄化地域性特征明显、受害人众多分布范围广、被害人受骗心理多样化等多个特点。
在诈骗形式上,北京高院提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表现为“六大陷阱”,分别是物美价廉的网购陷阱、推销产品的便利陷阱、异性交友的情感陷阱、中奖信息的惊喜陷阱、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欺骗陷阱、钓鱼网站和网上银行的迷惑陷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注意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信息,更不要向所谓的“指定账户”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