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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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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解释一事发表谈话 不得设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霍尔果斯口岸:妇女用智慧描绘“新清明上河图” 中办国办: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大庆妇联创新普法宣传新模式 我国职业女性的最大挑战来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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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解释一事发表谈话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7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宣扬“港独”主张,侮辱国家、民族引发的问题,对基本法有关条文作出解释,明确了依法宣誓的有关含义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解释,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对“港独”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维护了基本法的权威和香港法治,顺应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完全必要,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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